日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峰县保险受益人廖*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驳回了廖*梁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廖*明身故保险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2005年2月7日,双峰县荷叶镇村民廖*明经朋友介绍,通过“人保”**支公司业务员王*兰购买了“**终身保险”,年缴费1760元,保额10000元。当月18日,**娄底分公司根据**支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签发了投保人为廖*明、受益人为廖*梁的保险合同。因廖*明同妻子袁*华一道去了广东打工,**支公司遂将保险合同文本送到廖*明家中交给廖*明之父廖*轩。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约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在廖*明亲笔签字的投保单声明与授权栏内载有如下说明:“贵公司已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并对责任免除条款履行了说明义务,本人已详细阅知、理解客户保障声明、产品说明书(仅限于分红、万能、投资连接保险)及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等规定,并同意遵守。所填投保单各项及告知事项均属事实并确无欺瞒……”同年7月20日,被保险人廖*明经省肿瘤医院确认患肺癌,并于11月17日死亡。其妻袁*华向人保**支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按该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拒赔,袁对拒赔不服,于2005年11月28日向双峰县工商局消委投诉。消委调解不成,被保险人之子廖*梁将娄底分公司、**支公司一起告上了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果出来后,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不服,上诉至娄底市中院,中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亲笔签字的投保单上明确载明已对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进行了说明,且原告又不能举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作出说明,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应为有效,遂作出了前述判决。在目前我国保险业尚不规范的情况下,发生保险公司拒赔的事件,人们往往认为是保险公司不讲诚信、欺骗消费者和投保人造成的,从该案的审理结果来看,说明我们在既要进一步对保险业进行规范的同时,也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投保人在签订有关保险合同时要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不管事实上有没有认真看过合同免责条款,但只要一经签字认可便有法律效力,因此投保和签字时一定得慎重,以减少纠纷的发生。(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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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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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不用买保险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保险,是工伤保险的补充。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才给其购买商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自愿给职工的一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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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金额是保险金额的一倍而不是保险金额的多少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3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额度也是可以确定的。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在进行赔偿后,就在赔偿限额内取得了对该保险标的的权利,因为财产权利是可以转移的。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人身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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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保险是不是买保险是永久不能取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2离职后没有补偿,可以转为由个人缴纳。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缴费: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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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不是离职就是一次赔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鉴定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补偿,在职支付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支付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不是各占一半,具体要看各地规定,一般而言,离职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合计会高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