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1999〕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监管办事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由人民银行各分行转发);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转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对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指导,现根据《通知》和国家其他有关企业改革、维护金融债权的政策法规,就金融系统加强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金融债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各类债权金融机构都要建立资产保全部门(岗位),明确具体职责,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把维护金融债权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各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要分别牵头建立本辖区内的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辖区内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各级行长联席会议要及时对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中涉及的金融债权管理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要积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就企业改制与金融债权管理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组织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检查辖区内改制企业金融债权落实情况,监督改制企业落实金融债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防范和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一)建立企业改制的监测及报告制度。
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对企业改制的监督系统,形成监测网络,密切关注企业改制中的金融债权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上下级行和行际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和沟通企业改制的动向。各债权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及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理经办行,应及时将债权保全情况以及企业改制逃废债情况,向当地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当地政府以及其上级行、委托行报告。对企业改制逃废债现象,由当地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调各行行动。
(二)建立逃废债企业名单制度。
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及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理经办行应随时向其上一级分行、委托行提供所在地企业故意逃废金融债务(包括借改制逃债,利用多头开户逃废债,故意欠息不交等)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及逃废债的事实,债权金融机构的分行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同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报告。由同级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共同认定逃债企业名单,并定期向辖区内金融机构及本辖区无分支机构的政策性银行总行和地方政府通报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逃废债事实和联合制裁措施等内容的逃废债企业名单,对此类改制上市的企业,还要及时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通报。
对经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认定为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列入逃废债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债权金融机构限定的期限内不予纠正逃债行为的,由认定逃废债企业名单的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总行联合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的制裁措施。
对逃废金融债务现象严重的并拒不改正的地区、行业,各金融机构应宣布其为不守信用区、不守信用行业或无信用区、无信用行业,按照国务院《通知》第三条的规定,降低对该地区分支机构的授信等级,并可视情节对该地区、行业的企业(除特优企业外),在一定时期内暂缓或暂停贷款项目评审,停止发放新贷款。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重新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新企业,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
三、清理企业多头开户,完善对客户开户和贷款等服务的信用审查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立即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对企业多头开户现象进行专项清理,并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等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违规金融机构和企业予以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应把清理多头开户作为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制度化,要定期组织辖区内的有关金融机构对企业多头开户现象进行清查处理,以彻底遏止企业利用多头开户逃废金融债务的势头。
各金融机构要在继续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完善客户的开户、贷款等服务的信用审查制度。各债权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及委托代理经办行,对未落实金融债权而擅自到其他金融机构开户、结算和贷款的企业,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报告,当地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在调查核实后,要责成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立即撤销结算账户,相关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为企业办理对外支付和其他金融服务。
四、建立金融债权管理责任制
各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实行各级主管行长负责制下的金融债权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上级行要逐级负责对下级行实施监督。要把债权管理工作的业绩作为考核分支行主管行长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贷款大量悬空和损失的主管行长,上级行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对因措施不得力或报告不及时,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上级行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行长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肆意损害金融机构权益的主要责任者,要坚决撤职或开除公职,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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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务是指债权人或金融机构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债务的合同关系。 金融债务通常涉及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是现代经济中最为常见的债务形式之一。 金融债务的还款期限较长,利率相对较高,需要债务人有一定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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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防止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法是: 1、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制定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收贷的效果。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一方面,要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中加强信用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强化信用意识,促使企业自觉地讲求诚信 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为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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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逃废金融债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一直以来的一种现象,虽然相关的金融机构一直在寻求解决方式,但由于我国信用体制的不健全,目前并没有很好的手段阻止企业逃废债务。那么,通常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式有哪些1、利用企业破产逃废债务。破产是一些企业合法逃废金融债务的有效方法,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再多债权也只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于是有的地方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进行划转,而把金融机构的债务继续留在原企业,然后对原企业实施破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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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形式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什么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致使金融机构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二、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形式是什么(一)抽逃。一些企业在成立时采取虚报注册资金,骗取法人资格和银行贷款。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经营,根本无力偿还金融债务。(二)转移。如企业在改制之前就将其资产或以“投资”、“抵债”等名义转移,或以分立形式将其有效资产划割到分立企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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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怎么认定的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逃废金融债务: 1.拒不履行到期债务且故意拖欠银行到期贷款本息,借款逾期、欠息时间达半年以上的。 2.借款人违反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规定,在未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并落实债务的情况下,借机转移有效资产,使金融债权悬空的。 3.企业通过破产等形式出售有效资产,所得资金不依法偿还金融债务;对贷款人已依法取得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实施出售,导致金融债务悬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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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6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