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交的有关“医改报告”,今天下午将首次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分组审议。消息人士透露,“医改报告”中“补需方”(即补贴患者)的原则已经较为确定。
审议“医改报告”在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中,编号为“十七”,与个税修正案草案、社保法草案等重要法律一样,均为提交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据悉,医改方案一旦在全国人大形成共识,就会进入具体的执行阶段,然后再根据实践情况将其中成熟的部分形成法律法规,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现有的规章制度也将根据“医改”的精神进行修改。
就普通百姓最为关注的三大焦点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和中国社科院生命伦理专家邱仁宗教授。
政府、市场谁唱主角?
在最初征集的九套方案中,就出现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两套思路。前者主张政府投钱给公立医院,维护其公益性,政府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后者则主张政府减少对医疗服务提供领域的直接干预,向各种资本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政府作为医疗筹资的主体,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
据了解,在最终递交国务院的融合方案中,“补需方”已成为较为确定的方向。而据《财经》杂志报道,明确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放宽医疗领域准入等已经形成共识。
“现行医疗体制中,百分之六七十的费用由患者来承担,这是不合理的。目前的财政收入已较为充足,应该拿出钱来解决医疗问题。”邱仁宗表示。
营利、非营利如何界定?
“现在,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发育不健康,一些本不应营利的公立医院却挂羊头卖狗肉。”卓小勤认为,医疗机构的改革是医改的当务之急,其中的关键就是要划清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限。
他说,我国医疗机构的层次却并不明晰,由于缺乏慈善医院等层次,部分弱势群体看不起病,而民营医院的发展也较为迟缓。他认为,建立全科医师制度、强化社区医疗应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分地区、分人群实施是否可行?
全国性的医改方案尚未推出,一些城市已试行了地方性法规,尤以宿迁和珠海最具标本意义。那么,是否有必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医改政策呢?
卓小勤表示,我国地区差异较为显著,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特别对不发达地区,政府的补贴也应更大一些。邱仁宗则认为,医改方案应该做到全国统一,这样才能体现每个国民在权利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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