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公司法仍然对创投的有限合伙制构成障碍。
有限合伙是国际上风险投资的一种通行组织形式,但目前中国《合伙企业法》还不允许企业作为合伙人,也不允许有限合伙;新公司法第15条也规定了"(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因此,尽管北京中关村、深圳、珠海、杭州等地在地方立法中规定允许法人合伙、有限合伙,但由于这些地方性的立法与效力级别更高的中国现行法律相冲突,按照上述地方性规定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除外),如果在北京、深圳等地以外的其他地方被第三人起诉时,虽然合伙人内部之间的责任分配可以适用其特别约定,但所有合伙人对外仍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不会区分其是否是有限合伙人。
若想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除了等待《合伙企业法》修改外,目前尚无其他良策。
2、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风险。
在新公司法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必须全部发行出去,现有的股东必须认购完毕,只是缴付的期限不同而已,当企业在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期限内提前倒闭时,股东如果未全部缴清所有各期出资的,应当提前缴纳其余所有各期出资。鉴于此,建议创投机构不如以初始设定较小资本额、以后分阶段增资的方式,代替初始设定大额注册资本总额、以后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以规避分期出资时因为企业提前倒闭导致的提前缴纳出资的风险。
3、股权交易对方利用转投资规定进行虚假增资。
在实践中,当第三人与公司进行交易时,公司注册资本是否雄厚,往往是首要考虑的因素。新公司法第15条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比例的限额限制,但没有对关联企业之间相互转投资进行规范,这就可能会使一些企业利用法律空白在关联企业之间搞循环增资、"资本旅行",使企业出现注册资本虚增现象,从而获取债权人信赖。创投机构在准备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重视聘请律师调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对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企业进行交叉调查、汇总调查,避免被对方的注册资本表面现象所惑。
-
关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部分规定对创投活动的风险性影响
386人看过
-
新《合伙企业法》对风险投资的影响
176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经济活动和法治发展的影响
264人看过
-
市首家风险投资公司用风险投资推动自主创新
347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企业投融资影响
281人看过
-
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的风险与影响
50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对风险投资的影响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新《合伙企业法》对风险投资的影响我国依据该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有5.4万家,连同依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设立的6.7万家合伙企业,合计12.1万家。新修改的法律对这些企业的发展以及新的合伙企业的建立,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中国的风险投资提供了新的契机。一、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有限合伙是指在企业中“至少有一人或以上者,拥有对合伙事务的全面管理权,并对商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称为普通合伙人;而
-
新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5新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 目录 第一部分修法背景 ....4 一、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4 二、原有立法存在种种错误 ...5 1、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 ...5 2、股票抵押权和质押权 ...5 第二部分新公司法修改概要 ....5 一、减少强制性规范,增加任意性规范 ...6 二、取消公司对外投资限制,限制对外担保 ...6 三、确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6 四、限制关联交
-
创投公司和风险投资有什么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0创投公司:创投是创业投资的简称。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与一般的投资家不同,创业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所以,创业投资机构就是从事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的机构。风险投资:(Vet reCapital)简称是VC,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
-
注册资本金对公司的风险有影响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注册资金对公司承担的税收有影响; 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你可以1元钱的注册资金申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时,股东的认缴出资不需要实际缴纳,只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完成实缴就可以,不需要进行验资。 也就是说你的注册资金并不需要实际缴纳;就算你手中只有1万块,你依旧可以注册1亿的公司。但是当你破产时,如果你需要偿还的债务大于你的注册资金
-
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投资风险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管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并应当充分揭示市场风险,证券公司因丧失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给客户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证券公司向客户介绍投资收益预期,必须恪守诚信原则,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据,并以书面方式特别声明,所述预期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