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扫黑除恶刑事案件有追诉期限制吗?
扫黑除恶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扫黑除恶判多久吗?
扫黑除恶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判一般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三、举报扫黑除恶人员怎么举报吗?
人民群众举报扫黑除恶人员,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1、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
2、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3、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n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n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n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n(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n(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n(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n(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多少年前扫黑除恶案件追诉
323人看过
-
扫黑除恶上诉有用吗
115人看过
-
强制扫黑除恶能缓解刑罚吗?
150人看过
-
量刑标准:扫黑除恶案例
474人看过
-
扫黑除恶期间会加重判刑吗
234人看过
-
扫黑除恶判刑都加重吗
272人看过
-
2022年扫黑除恶没有追诉期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1、有追诉期的。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此类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2、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
-
扫黑处恶罪有没有追诉期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8不一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件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但如果已经立案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
-
两高案件扫黑除恶两部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同意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准确、有效地惩处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软暴力等犯罪,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指导意见的详细内容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官网或授权公布为准。
-
扫黑除恶多年前的事还追究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扫黑除恶多年前的事还追究,前提是没有经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过了一般的追诉时效,但是已经立案侦查,审理或者不断被被害人控告的,不受限制,仍然会追究。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
扫黑除恶罪是重刑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91、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一般来说刑罚较重。 2、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