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有死体对死亡的继承有影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14:15 140 人看过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影响如下: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是死体的,胎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一、孕妇怎么才能多分到遗产

孕妇一般是可以多分得遗产的,因为其怀孕期间可能无法劳动,并且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所在在遗产分配时孕妇的遗产份额可以适当的多分。

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

二、注意:胎儿也有继承权!

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尚在腹中的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当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时,可以继承这部分财产;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应《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女儿有继承权吗?

女儿有继承权。具体如下: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法律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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