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合同生效日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15:20:36 161 人看过

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一般情况下是成立之日,也就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但是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才能够设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进行股权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通常不能转让。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债权质押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是否可以签订

自然人可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以下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其他可以依法质押的权利。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质押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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