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涉及权利和义务的人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4:23:11 210 人看过

合同的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当然可以成为与该能力相对应的合同的主体。另外,事实上从事订立合同的人不一定是该合同的主体,他可能仅仅是合同主体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并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合同的主体是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

保险合同成立后谁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保险合同成立后,一般情形下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自保险人知道有上述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权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

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就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的,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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