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需要开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6:34:19 353 人看过

1、宣告死亡案件,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法院只是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发出公告,最后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告与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一、怎样申请宣告死亡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5、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2年;

(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6、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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