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程序中如何确定监护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55:57 268 人看过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依据为:

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如果是成年的精神病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法院法官如何确定监护人名单?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是什么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2023-07-06
    333人看过
  • 民法典的意定监护有什么规定,监护人顺序确定
    一、民法典的意定监护有什么规定意定监护是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和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等人协商,以书面形式在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二、监护人顺序确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
    2023-04-19
    258人看过
  •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一、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那么简单说,院长有发现权,有提交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审判委员会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权力,但审判委员会有决定权。审判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那么他能够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呢?只能够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因为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一审就按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程序,
    2023-04-27
    343人看过
  • 如何正确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_______的法定监
    2023-07-06
    207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监护权变更程序?
    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必要条件和程序包括:监护人无法履行或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有与孩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组织提起诉讼,例如生父母、祖父母等,这些亲属或组织必须与孩子有密切的生活联系;法院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利于其身心成长的立场做出相应的判决。首先,监护人在职责上无法履行或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时,这是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必要条件;其次,必须有与孩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组织提起诉讼,例如生父母、祖父母等,这些亲属或组织必须与孩子有密切的生活联系;最后,法院需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利于其身心成长的立场,做出相应的判决。 监 护 权 变 更 的 条 件 与 程 序监护权变更的条件与程序是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监护权变更是指在监护人资格或者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监护权进行变更。监护权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如下:1. 监护权变更的条件:(1)未成年人监护人发生变化。例如,监护人去世、
    2023-09-03
    56人看过
  •  法院监护人的指定程序
    该段内容描述了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果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则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进行协商来确定监护人。如果有监护资格的人无法就监护人确定一事达成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以下是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1.如果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则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进行协商来确定监护人。2.如果有监护资格的人无法就监护人确定一事达成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 核 心 内 容 】 指 定 监 护 人 的 法 院 程 序指定监护人的法院程序是针对监护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监护人进行指定处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需要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相关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指定监护人的法院程序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监护人能够履行其监护职责,维护家庭和睦。同时,
    2023-09-05
    134人看过
  • 被监护人住所地如何确定
    1、被监护人的住所地,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2、根据民法的规定,住所地一般情况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一地方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该地方为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为法律上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一、离婚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婚姻案件属一般民事案件,在此主要是阐述原被告双方均系我国公民,且在国内有住所的情况。首先谈谈地域管辖问题。(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3-07
    26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五保户的监护人
    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一、法定监护人主体(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的兄、姐;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023-02-18
    137人看过
  • 监护人的顺序在我国法律中被规定明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是有先后顺序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1、未成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中华人民
    2023-07-06
    473人看过
  • 被监护人告监护人时如何确定诉讼代理人
    当前,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被监护人诉监护人的案件。由于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这类案件中就提出了谁来做被监护人的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对此,不少法院依通常规定让被诉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诉讼代理人,其他法院也做法不一,亟待规范。笔者认为,这类案件由被诉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诉讼代理人是不正确的。原因在于,尽管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以其监护人为法定诉讼代理人,但在被监护人诉监护人的情形下仍适用此种规定,由于法定代理人有不受限制的代理权,必将出现被诉监护人一身兼做原、被告的一人诉讼,这不仅同当事人对抗这一基本诉讼法理相悖,而且势必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任务的规定,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也违背了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初衷。那么,如何解释这种有法律规定而不得适用的情况呢?这就要考虑法律规定的精神,实际上,这里有个一般规定与例外规定的关系。具体说,被监护人以其
    2023-06-08
    254人看过
  •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一、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
    2023-03-26
    476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监护,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
    委托监护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确定监护人的设定方式之一,即合法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难以履行监护职责的产物,其实质是一种以监护人和受托监护人为主体,以监护职责的代为行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监护法律关系是建立在监护法律关系上的委托关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律师补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
    2023-05-06
    416人看过
  • 监护人应该样确定,监护应该如何公证
    一、监护人的确定:(一)未成年监护人的确定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确定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2、其他近亲属;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监护的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
    2023-07-24
    333人看过
  • 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自己为未成年人监护人
    一、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二、父母死亡的由下列人员担任:(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监护人如何确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
    2023-07-1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监护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09
      监护人制度,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
    • 法定监护人如何办理执行程序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
      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取得对被监护人的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
    • 要去办理监护人,赡养法中规定老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5
      1、老年人若不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则不需要监护人,更没有指定不指定之说。 2、老年人若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参照下列法条:《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 如何规定监护人程序的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2
      指定监护人程序的规定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确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如何进行监护人的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3
      监护人的确定分为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两种情况。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父母。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