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有区别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0:22:27 88 人看过

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立案条件没有区别,法院立案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形成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形成权属于一方说了算的权利)行使形成权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或者为对方了解时生效,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即产生权利变动的效果。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形成权赋予权利人得以其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地位,相对人并不负相应的义务,只是受到拘束,容忍此项形成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果。法律敎育网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形成权不是独立的财产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基础权利之上,不能与所依附的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例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与合同相分离而转让。

4、形成权具有法定性

由于形成权人的地位特殊,以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或者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因而形成权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仅少数形成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破产案件债权确认之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一、公司破产出纳可能被裁员吗公司破产出纳会被裁员,公司事物由指定的管理人接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二、强制执行后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
    2023-03-09
    258人看过
  • 确认之诉如何成为执行之诉?
    一、确认之诉如何成为执行之诉?确认之诉是不能成为执行之诉的。确认之诉不能进入执行程序。理由如下: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由此看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明确。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偿还借款,继续履行合同等。而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结合该案调解内容,只是确认工程款为原告雷某、邓某、被告邓某乙所有,属于确认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的请求。因此,并无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因其判决无执行性。当事人以确权判决申请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不能进入执行程序。二、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是什么?
    2024-01-25
    270人看过
  • 监护权确认之诉如何立案
    一、监护权确认之诉如何立案据法律规定有监护权纠纷的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同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变更监护权的诉讼材料有哪些:1、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2、变更监护人的其它证明材料;3、变更监护人协议书等。二、监护权被侵犯主要有哪些原因监护权纠纷是指因行使监护权而发生的民事争议,主要是监护权人认为其依法行使的监护权被他人侵害时所引发的纠纷。监护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其中,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2023-05-06
    364人看过
  • 民事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
    [摘要]文章剖析了民事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指出司法实务中对民事确认之诉诉权要件的认识存在的模糊之处,试图廓清确认之诉的当事人适格要件与确认利益(诉的利益)要件的界定标准,并认为只要原告具有确认利益,就应当保障其行使诉权。[关键词]确认之诉;诉权要件;确认利益0引言诉权要件(诉的适格)回答的是诉是否合法,给付支付、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在诉讼目的、法院的审判权限、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各类型的诉的适格条件也不尽相同。起诉要件,是指原告向法院提起司法保护请求时应满足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条件。起诉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狭义地理解起诉要件仅仅是指起诉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广义地理解起诉要件既包括实质要件,又包括形式要件。本文所讨论的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是指原告提起确认之诉所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不包括诸如提交起诉状、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形式要件。研究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的意义在于:对于适格的诉,
    2022-04-28
    365人看过
  • 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可以一起提吗?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可以一起提吗?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可以一起提。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仅有确认之诉判决的案件是不适宜进入执行程序的,它只能作为发生给付之诉胜诉的前提和基础。案件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二、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诉讼流程是什么?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
    2023-06-25
    465人看过
  • 确认之诉适用特别程序吗
    一、确认之诉适用特别程序吗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确认合同效力能否调解生效确认合同效力不能调解生效。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三、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
    2023-06-08
    83人看过
  • 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两个方面。概念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与确认之诉的区别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确认之诉不具有执行性。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也有一定的联系。首先,这两种诉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并存;其次,法院对确认之诉作出的肯定判决,对将来可能提起的与此有联系的给付之诉具有预决性。形成之诉,是依据判决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之类型的诉讼。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形
    2023-06-08
    243人看过
  • 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批复,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条件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之规定,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4-21
    326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什么叫确认之诉
    一、民事案件中什么叫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的法律特征是:1、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2、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3、确认之诉还可以分为确认权利关系存在的积极确认之诉与确认权利关系不存在的消极确认之诉。二、确认之诉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确认之诉的起诉状中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2023-01-31
    153人看过
  •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是一样的?
    一、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是一样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一样的,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在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
    2023-07-15
    389人看过
  • 确认之诉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起诉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在符合起诉的条件下持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以及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去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一、确认之诉诉讼时效是多久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而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二、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区别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
    2023-06-27
    62人看过
  •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可以分为实体上的变更之诉和程序上的变更之诉。实体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实体效果的请求。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产生当事人之间因离婚判决而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实体法后果。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程序法律效果的请求,最典型的就是再审之诉。变更之诉的特点:1、当事人之间对既存的法律关系的存在并不存在争议,争议的是该法律关系是否应当继续存在下去或者以什么内容、形式存在下去。2、在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之前,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仍然保持原来的状态。变更之诉是通过法院的变更判决来改变或者消灭现存
    2023-08-06
    145人看过
  • 起诉之日是立案之日吗
    起诉之日与立案之日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一、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多久立案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二、起诉离婚诉状一直没收到怎么办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企业破产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企业破产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
    2023-06-26
    439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之诉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启动程序的先后,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相应的救济程序,不能同时启动两种程序,且一旦选定不允许再审变更。先启动第三
    2023-04-19
    65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请问一下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怎么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29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 3.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比如变更扶养人、离婚等。
    • 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如何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分别在种类、含义、要件有所不同。 1、种类不同: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改变既已存在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含义不同:确认之诉(1)有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2)发生争议(3)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1
    • 确认继承人的确认之诉能立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立案,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
    • 合同确认的不成立时只能确认之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是指确定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或者不成立而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
    • 2022年如何区别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与确权之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1
      1、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 如果原告的合法权益未曾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就不能也无需提起诉讼;如果其与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只有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而构不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不能作为原告起诉。 2、确认之诉是指诉的目的仅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