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的计算方法
1、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被处罚人,当场签收的,送达时间从签收时算起。
2、被处罚人拒绝签收或没有当场签收而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视不同送达方式确定。
3、留置送达的,留置当天为送达时间;
4、邮寄送达的,以邮寄送达回执签售时间,算送达时间;
5、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
-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几日后执行?
152人看过
-
执行书送达后几天会强制执行
6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49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无法送达怎么办
18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催告书送达多久可强制执行
389人看过
-
强制医疗执行书如何送达
70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有哪些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0送达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种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
-
行政复议送达文书案由如何写?有哪些方式送达?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你问的行政复议送达文书案由怎么写,范文如下 案由 案号 ()____字第__号 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 受送达人 送达地址 受送达人签名或捺印 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收人及代收理由 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考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送达人:_______________
-
行政复议执行回执是以哪些方式送达的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关于行政复议执行回执, (一)送达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二)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1.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和37条的规定,当被申请人不执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决
-
-
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式?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一)加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和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四)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五)代表;(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