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保人的责任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保证担保的,按约定时间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超过债权诉讼时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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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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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越来越频繁,这跟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是离不开的,但是伴随来的也有弊端,比如民间借贷关于合同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法律对民间借贷合同的管辖权也有明确规定。广东文功律师事务所周静律师解析。 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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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管辖权上诉状的格式是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原告:许XX,男,19XX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在家务农,中专文化,家住xx省xx县xx镇xx坝28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 民事上诉状范文。被告:王xx,男,苗族,经商,家住xx街x号x栋x单元401室,联系电话:手机158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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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借贷管辖的分析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6民间借贷的范畴是属于借款的合同,民间借贷的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里的一类,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出于合同纠纷原因,提起诉讼,那么该诉讼由合同的履行地或者是被告方居住所在地所在的法院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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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管辖,受案件如何确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71、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应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2、借款纠纷除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想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则需要证明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法院才行。《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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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管辖地的位置在哪里?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27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