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后要回欠款的方法是:
1.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一、欠债人失踪可以报警吗?
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的,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且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欠款: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
债务人突然失踪,如何追债.
269人看过
-
如何催讨失踪人所负债务
171人看过
-
贷款人失踪如何讨回债务
156人看过
-
债务人失踪,补办债务问题何去何从?
135人看过
-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离世,如何妥善处理债务?
302人看过
-
怎样收回失踪债务人的债务?
405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债务人玩失踪,还债?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31债务人失踪时,债务仍由债务人承担。根据权利对应原则,债权人只能要求相应的债务人承担债务,不能要求他人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法院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然后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但是,如有连带责任,可以找连带责任人承担债务。
-
找债务公司讨债如何找失踪债务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
债务人突然失踪, 如何追债.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6委托律师或自己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地产等财产,可以委托家人协商。如果确实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缺席审判后可以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工作单位,工资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可以在其工资中扣除欠款。如果是借书的话,如果借书上有偿还时间的话,从偿还日期到达后,有3年的时效期间,当然如果没有写偿还时
-
债务人失踪时如何进行讨回债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1、债务人失踪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来讨回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回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
-
失踪人的债务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5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并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