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堕胎下来的胎儿,医院通常是作为“特殊的垃圾”处理掉,一般不会保留,司法机关也没有这种要求。然而,最近发生在南京浦口区的一起特殊案件催生了一项特殊制度,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这一制度的思考……
日前,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公安分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有疑似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到医疗场所进行人流、堕胎,以及在其他医疗检查中发现有可能被性侵犯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留有关物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催生这一制度的,是发生在该区的一起刑事案件。
继父造孽13岁继女无奈堕胎
家住浦口区珠江镇的聂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不满14岁的女儿怀孕了6个月,而做出这种伤天害理事情的居然还是自己的丈夫,也是小孩的后爸——吴金山。
1999年底,在别人的撮合下,聂某开始与第四任丈夫吴金山生活在一起,她和第一个丈夫所生的女儿也随之改姓为“吴”,叫吴花(化名)。
2002年夏的一天中午,聂某外出到田间拔猪草,家中只有吴金山和吴花在睡午觉。看着熟睡的吴花,吴金山顿生邪念,正准备进行对其实施奸淫时,被聂某突然进屋发现了。为了自己,也为了女儿,聂某原谅了吴金山。而这一切,12岁的吴花却蒙在鼓里。
然而,聂某的软弱反而促使了吴金山的胆子越来越大。2003年暑假的一天晚上,吴金山趁聂某和吴花熟睡之机,将吴花强暴了。十几天后,聂某因走亲戚没回家,吴金山再一次趁吴花熟睡之机,将其强暴。2004年1月15日,已有6个月身孕的吴花到医院进行了人流手术。2004年3月1日,浦口区公安分局将吴金山抓获归案。3月22日,吴金山被捕。6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以犯强奸罪依法对吴金山提起公诉。
幼女堕胎胎儿该不该作为证据保留
这起案件已暂告一段落。但案件所引出的一个法律问题却引起了沉思。在本案中,医院在对吴花进行人流手术时,没有及时报案,更没有保留保全好最有力的第一手证据——胎儿。“假如被告人自始至终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我们又没法对胎儿进行DNA检测,这起案件的办理难度将非常大”,办案检察官说。
幼女堕胎,医院有没有保留胎儿并向司法机关进行报案的义务?记者也为此采访有关人员。南京某医院妇产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说,他们的通常做法是,把堕胎下来的胎儿作为一种“特殊的垃圾”处理掉,一般不会保留,上级也没有这种要求。至于胎儿的母亲是不是未成年人,他们一般无法得知,除非她会自愿报出其真实年龄,这位医生说,“连真实年龄都不知道,保留胎儿和报案就更谈不上了。”
这位医生的说法得到了南京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的证实。这位张姓工作人员说,关于人流、堕胎这类情况,卫生管理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更没有“必须保留胎儿”之类的强制性规定。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如果确实知道了胎儿的母亲是未成年人的话,医院有必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保留好有关证据,为办案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出台规定斩断伸向少女的魔爪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性生活和生育观念的改变,人流、堕胎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要求医院对所有要求手术的人进行准确无误的核实,并对胎儿进行保留,是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在这方面也的确还有一些工作要做。近日,浦口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公安分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有疑似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到医疗场所进行人流、堕胎,以及在其他医疗检查中发现有可能被性侵犯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留有关物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规定的落实,将帮助司法机关更加准确有力地斩断那些伸向花季少女的罪恶之手,切实维护少女的合法权益。
-
公婆怕儿媳不生遗腹子拒绝分钱,赔偿款该不该为胎儿保留份额
203人看过
-
保胎药开成堕胎药女子向医院索赔30万
433人看过
-
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的,该怎么办
137人看过
-
女生堕胎补偿多少钱
229人看过
-
女人堕胎后离婚怎么判
119人看过
-
堕胎费是多少?
83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
堕胎为什么不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我认为,之所以不能把堕胎算作故意杀人原因是有的,比如产前检查出胎儿发育不正常,有唐氏综合症等一些生下来整个家庭及孩子一起遭罪的是一定要堕胎的,如果规定为故意杀人,这就很不人道了,再比如,男人抛弃怀孕女人或妇女未产老公去世的,这就要给妇女们留一些权利了,毕竟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爱,单身母亲带孩子两个人是很受苦的,再比如未成年人怀孕,没有社会责任感,也没有能力做母亲这也需要堕胎,以上均为有必要堕胎的佐证
-
父母有权让女儿堕胎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4-10-06父母对女儿实施强制堕胎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因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女儿享有生育权的基本权益。假如由于强制堕胎而导致女儿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或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作为责任人的父母不仅要承担必要的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等日常开支,而且还需要负责支付女儿所需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相关费用。人权保障中明确指出,女性拥有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律法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有选择性不生育的自由。因此,无论从法律
-
胎儿有继承权吗,应该为胎儿保留哪些继承份额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
-
父母强迫女儿堕胎是否是违法行为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6父母强迫女儿堕胎的行为违法,侵犯了女儿的生育权利。如果因强制堕胎给女儿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能还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