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堕胎胎儿该不该作为证据保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21:18 214 人看过

对于堕胎下来的胎儿,医院通常是作为“特殊的垃圾”处理掉,一般不会保留,司法机关也没有这种要求。然而,最近发生在南京浦口区的一起特殊案件催生了一项特殊制度,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这一制度的思考……

日前,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公安分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有疑似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到医疗场所进行人流、堕胎,以及在其他医疗检查中发现有可能被性侵犯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留有关物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催生这一制度的,是发生在该区的一起刑事案件。

继父造孽13岁继女无奈堕胎

家住浦口区珠江镇的聂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不满14岁的女儿怀孕了6个月,而做出这种伤天害理事情的居然还是自己的丈夫,也是小孩的后爸——吴金山。

1999年底,在别人的撮合下,聂某开始与第四任丈夫吴金山生活在一起,她和第一个丈夫所生的女儿也随之改姓为“吴”,叫吴花(化名)。

2002年夏的一天中午,聂某外出到田间拔猪草,家中只有吴金山和吴花在睡午觉。看着熟睡的吴花,吴金山顿生邪念,正准备进行对其实施奸淫时,被聂某突然进屋发现了。为了自己,也为了女儿,聂某原谅了吴金山。而这一切,12岁的吴花却蒙在鼓里。

然而,聂某的软弱反而促使了吴金山的胆子越来越大。2003年暑假的一天晚上,吴金山趁聂某和吴花熟睡之机,将吴花强暴了。十几天后,聂某因走亲戚没回家,吴金山再一次趁吴花熟睡之机,将其强暴。2004年1月15日,已有6个月身孕的吴花到医院进行了人流手术。2004年3月1日,浦口区公安分局将吴金山抓获归案。3月22日,吴金山被捕。6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以犯强奸罪依法对吴金山提起公诉。

幼女堕胎胎儿该不该作为证据保留

这起案件已暂告一段落。但案件所引出的一个法律问题却引起了沉思。在本案中,医院在对吴花进行人流手术时,没有及时报案,更没有保留保全好最有力的第一手证据——胎儿。“假如被告人自始至终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我们又没法对胎儿进行DNA检测,这起案件的办理难度将非常大”,办案检察官说。

幼女堕胎,医院有没有保留胎儿并向司法机关进行报案的义务?记者也为此采访有关人员。南京某医院妇产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说,他们的通常做法是,把堕胎下来的胎儿作为一种“特殊的垃圾”处理掉,一般不会保留,上级也没有这种要求。至于胎儿的母亲是不是未成年人,他们一般无法得知,除非她会自愿报出其真实年龄,这位医生说,“连真实年龄都不知道,保留胎儿和报案就更谈不上了。”

这位医生的说法得到了南京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的证实。这位张姓工作人员说,关于人流、堕胎这类情况,卫生管理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更没有“必须保留胎儿”之类的强制性规定。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如果确实知道了胎儿的母亲是未成年人的话,医院有必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保留好有关证据,为办案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出台规定斩断伸向少女的魔爪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性生活和生育观念的改变,人流、堕胎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要求医院对所有要求手术的人进行准确无误的核实,并对胎儿进行保留,是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在这方面也的确还有一些工作要做。近日,浦口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公安分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有疑似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到医疗场所进行人流、堕胎,以及在其他医疗检查中发现有可能被性侵犯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留有关物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规定的落实,将帮助司法机关更加准确有力地斩断那些伸向花季少女的罪恶之手,切实维护少女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胎儿死亡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
    一、胎儿死亡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1、胎儿死亡,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怎样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此外,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
    2023-04-21
    133人看过
  • 胎儿能继承遗产吗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所以,遗嘱应当给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未给胎儿预留遗产继承份额的遗嘱是无效的。一、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二、孕妇怎样分得遗产孕妇一般是可以多分得遗产的,因为其怀孕期间可能无法劳动,并且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所在在遗产分配时孕妇的遗产份额可以适当的多分。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
    2023-04-05
    171人看过
  • 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应该保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上有区别吗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在继承权上是有区别的。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已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即使不久后又死亡的,也应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是死体,他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无法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什么情形属于法定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情况如下: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丧
    2023-02-13
    86人看过
  •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所以,遗嘱应当给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未给胎儿预留遗产继承份额的遗嘱是无效的。一、孩子多大可以继承遗产?孩子只要出生就享有继承权,不论几岁孩子都能够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
    2023-03-30
    97人看过
  • 堕胎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
    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夫妻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生育权的纠纷,还是应以夫妻沟通为主,不应以法律手段来解决,因为法律无法强制让一方的生育权实现。如果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主要以调解为主,女方擅自打胎虽然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但是并不会导致丈夫生育权不能实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夫妻关系并没有完全破裂。因此,对于此类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二、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人民法院
    2023-02-10
    266人看过
  • 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男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一、女方擅自流产,男方能否要求离婚?男方一般不能以女方擅自流产要求离婚。但是,如果女方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不允许离婚包括哪些条件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
    2023-03-25
    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可以作为女方堕胎证据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能判决净身出户,但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遗嘱该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8
      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
    • 堕胎为什么不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我认为,之所以不能把堕胎算作故意杀人原因是有的,比如产前检查出胎儿发育不正常,有唐氏综合症等一些生下来整个家庭及孩子一起遭罪的是一定要堕胎的,如果规定为故意杀人,这就很不人道了,再比如,男人抛弃怀孕女人或妇女未产老公去世的,这就要给妇女们留一些权利了,毕竟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爱,单身母亲带孩子两个人是很受苦的,再比如未成年人怀孕,没有社会责任感,也没有能力做母亲这也需要堕胎,以上均为有必要堕胎的佐证
    • 强制女儿堕胎药判几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胎儿有继承权吗,应该为胎儿保留哪些继承份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