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诉讼一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1:51:05 133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诉讼一审?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拆迁补偿纠纷一审结案后上诉需提供哪些材料?

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证据。

三、拆迁补偿纠纷一审结案后上诉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四、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拆迁补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流程一共包括以上4个步骤,不过人民法院受理了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后还有一系列的庭审流程,被拆迁人以及征地主管部门都应当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在一审结案后,双方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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