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和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12:40 126 人看过

1、税务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有关机关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办理。

2、税务强制执行是纳税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强制执行必须由税务机关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并且要具备下列条件;

(1)执行必须有根据,要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2)执行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纳税人拒不履行;

(3)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

(二)特征不同

A、税务行政复议具有如下特点:

1.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

2.税务行政复议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

3.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准司法程序

4.税务行政复议的性质是一种行政救济机制

B、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性、执行性和行政性。

1、强制性,强制执行以纳税人主观上不主动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税务机关需要行使一定的手段来保证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实现。

2、执行性表现在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税务处理决定所要求的状态,因此执行性是税务强制执行的又一特征。

3、行政性是税务强制执行的一个重要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可分为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人民法院必须认真审查提请的案件,不仅要作形式审查,还要作实质性审查,经审查合法的,人民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最后做出的执行决定已经是一种准“判决或裁定书”,所以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属于司法行为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制度——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
    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对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管辖;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税务机关管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派驻各地的进出口税收管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管辖;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受移送的复议机关不得再自行移送;税务机关因复议管辖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其被
    2023-06-13
    260人看过
  • 区分行政强制和行政执行的含义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区分行政强制和行政执行的含义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
    2023-06-13
    349人看过
  •  期间行政复议的强制执行问题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实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处罚不会停止执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实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处罚不会停止执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因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如何进行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如何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强制执行:1. 加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款项进行加处罚款,以促使当事人
    2023-08-30
    200人看过
  • 听证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听证是行政机关做出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意见,而复议则是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满已经做出的决定,依法向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一、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如下: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一、行政案件追诉时效包括:1、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2、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二、行政执法举证责任包括:1、依职权无需当事人同意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举证责任或称主动行政执法举证责任;2、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执法
    2023-02-21
    2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书(一)
    申请执行人: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被申请执行人对____________作出的_____________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案,___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__字第_____号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现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1.复议决定书1份;2.有关材料____份。
    2023-06-09
    344人看过
  • 执行跟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措施。2、法律效果不同:申请执行只是申请人向法院已提交的保护自身利益的申请。强制执行则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做出的有效方法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一、离婚案件怎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
    2023-03-29
    5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关系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关系是什么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二、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2023-06-02
    149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区别是什么?
    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既有实施主体均是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均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均须开具清单和收据等相同之处,也有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实施时间等不同之处。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两种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同对当期应纳税款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提供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注:对以前应纳税款可以直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强制执行措施断后。注意此处的“责令限期缴纳”对两种措施而言有所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强制执行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结束后由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3.两种措施的实施时间不同税收保全措施是对当期的纳税义务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之前实施的;而强制执行措施则是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并且责令限期届满
    2023-06-23
    8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一、拆迁协议拆迁时间是多长时间拆迁协议诉讼时效:《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
    2023-06-25
    5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暂停行政强制法的强制
    工伤赔偿金计算方法及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支付责任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针对现实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试以《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如下,以供参考: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
    2023-07-03
    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是否有强制执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这一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各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但在现实中,许多行政机关违背这一法定原则,滥用强制执行权,往往给相对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成都市双流县综管办强制拆除成都机场高速路两侧广告牌案。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
    2023-02-19
    76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吗一、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吗1、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对于交通违章行为,交完罚款之后也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于该违章行为存在异议,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行政复议机关接到申请之后要及时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
    2023-07-11
    3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复议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有的时候,对于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且要强制执行时,个人会觉得对处罚有所不服,觉得处罚不妥当自己难以接受,那么就可以采取申请复议的方式。但是,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复议的过程不是盲目的,在申请复议的过程中,要对这个过程的各个程序有所了解和认识,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自己申请复议,使问题得到更好的处理。具体程序:(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
    2023-06-02
    20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满多久进行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是有一个执行期限的,一般为半年和一年,一年之内必须申请执行,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执行的权利。除非对方自愿履行,否则法院不会再强制执行。也不能申请再审,因判决本身并不不当。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间限制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两年,从法律文书(也就是法院处理你们纠纷的调解协议)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申请执行的期间还没有过,建议赶紧申请强制执行,至于你说的另一个官司,可以在这个案子执行的时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了强制执行,你的权利才有保障,否则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原来的成果都付诸东流。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
    2023-03-25
    16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行政复议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1)实施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方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法规,为排除危害而采取的对相对方的强制力,人们称之为即时强制。 (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分别适用于危害发生之前和危害发生之中,用以预防危害的发生和制止危害的继续;而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在一行为结束后实施,以求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3)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人民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
    • 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有法律规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 强制执行和强制申请复议期间有何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
      强制执行复议期间不影响执行。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
    • 个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