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签订后如何保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1:59 386 人看过

双方各执一份就行。

相关知识: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合同相关文章
  • 怎样签订保管合同?
    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1)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5)保管的方法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1)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6)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7)验收的方法;(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9)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10)违约责任;(11)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2)其他要约定的事项。
    2023-04-23
    103人看过
  • 签订合同与不签订合同的单位,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用人单位要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未办理保险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让其补交社会保险费。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2023-07-07
    303人看过
  • 业委会如何与物管签订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与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2、注意程序合法性。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方可生效。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3、注意明确和细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活动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服务内容
    2023-02-13
    180人看过
  • 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
    一、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合同产生民事纠纷的,如果是合同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其他纠纷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管辖及管辖法院怎么判断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
    2023-05-03
    327人看过
  • 签订买卖合同后管辖权的确定
    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方式是: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有协议的,管辖法院按协议确定;3、双方未选择管辖协议或者选择管辖协议无效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系的地方,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口头买卖合同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口头买卖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口头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了以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买卖合同具有相应牵连关系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依照其约定。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和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023-07-02
    168人看过
  • 如何在不同的地方签订合同
    如何在确定合同内容后在其他地方签订合同,而不进行任何修改。甲方盖章后,甲方交付乙方,乙方盖章后交付甲方一份。顺序可以颠倒。如果合同规定副本有效,一方可以盖章并传真给另一方,然后另一方将传真回。具体流程如下:I.贷款项目批准后的结果通知,客户经理将最终批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与客户协商是否愿意接受批准结论。如果客户接受,项目将进入合同签署流程。如果客户有异议,客户经理应在批准结论通过后的第一周和第二周内,将客户的最新意见分别反馈给风控部和财务部负责人,客户经理应同时提交下一步计划。合同编制,客户经理根据申请人最终选定的融资方案编制相应的法律文件,经风控部审核后将法律文件电子版提交账户审核岗III.合同签订1。派驻远程市场:派驻客户经理组织并发起合同签署事宜。签订合同时,驻地客户经理和当地市场的客户服务负责人应当面签订合同,并要求账单审核岗通过视频工具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不驻远程市场:会计
    2023-05-07
    298人看过
  • 承包地被政府征用后,如何签订合同
    承包地被政府征用时如何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发包人和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和住所;(2)承包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三)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六)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土地经营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双方的名称和住所;(2)出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3)出让期限和起止日期;(4)出让土地的用途;
    2023-05-08
    349人看过
  • 如何签订装修房屋合同,如何签订装修房屋合同,以及如何签订合同
    为使装修标准不明确,装修施工质量不合格,应在预售合同附件中规定以下条款:I.明确品牌,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型号和规格全装修房屋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应在预售合同的相关附件中明确约定,最好列出它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应尽可能详细地列出颜色和产地。如果材料和设备由开发商提供,还应添加其他说明。这是签订装修房屋合同的关键一步。明确施工规范,确保装修质量如何更合理地签订装修房屋合同?由于业主很难按照装修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整个装修过程进行监督,例如,业主很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公布装修工程的相关配件。对于全装修房屋的验收,可以约定《国家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作为验收标准III.注意全装修房屋装修后的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日益成为业主关注的焦点。业主可以在预售合同的相关附件中约定,在交付房屋时,用于装修全装修房屋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发商应向业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如
    2023-05-07
    381人看过
  • 如何签订合同保修条款
    一、什么是家装保修?建设部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家装保修方面做出了几条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对装修保修期做了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此外,管理办法里还规定,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如何签订合同保修条款?虽然说建设部有这样一个强制性规定在,但是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很详细,因此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合同里一定不能忽视保修条款。保修条款应该对具体的保修项目时间进行细分。有的装修公司的一些保修服务时间就比国家规定的长,而这些都需要在合同里面体现出来。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业主应该向装修公司索取装修质量保修单。保修单上一般会表明装修工程的竣工
    2023-04-27
    399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点应如何表述?
    合同签订地点可以这样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合同签订的地点,一般来说,对双方约定的签订地点是没有限制的,双方是可以任意约定的,但在约定时,双方应当注意的,毕竟产生纠纷时,合同在哪里签订的,对纠纷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毕竟有些纠纷的处理是要根据合同的签订地来确定处理结果的。合同签订地点为某个市是否算约定不明可以约定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签订地是在某市的话,还要明确是在哪个区,因为市里都会再分区或有县级市,所以以你们签订时所在的具体的区的法院为管辖法院,不属于约定不明。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体现具体的区的,你则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签订地的具体区域。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
    2023-07-01
    252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其他特殊说明或者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具有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也就是说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2023-06-20
    52人看过
  • 土地抵押要如何签订合同
    1.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经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4、抵押人必须未丧失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若因使用期限届满或被国家依法收回而不复存在的,不得抵押。5、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应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023-04-27
    35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原合同签订地是否具备法律管辖权?
    债权转让后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欠钱不还在外地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在外地起诉,只要债务人是外地的即可。可以向欠债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如果欠债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借条、汇款记录等等,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
    2023-07-16
    439人看过
  • 签订租房合同后如何处理未签合同的后悔?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应主动与房东进行协商。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
    2023-07-1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 更多>

    #地役权合同
    相关咨询
    • 和合同签订后如何确定存在合同纠纷管辖地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7
      遭遇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鉴别合同签订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3
      传真合同确定签订地如下: 1、传真合同的签订地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传真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
    • 签订担保合同后如何确认债权转让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
      1.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有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也就是第三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地役合同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7
      是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和谁签合同好?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3
      地役权合同和供役地人签署,地役权产生时间是地役权合同签订之日起。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收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