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监督抽查中超量索取样品或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的,由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5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某种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此行为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关于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则不按犯罪行为处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30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45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9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35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116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职权
378人看过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持续监测、评估和控制的系统性过程。其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规范和客户期望,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监督包括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例... 更多>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5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如何履行产品质量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由哪一部门负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