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庄中春路有一家汽车交易市场
相关知识:
首先,汽车过户时需要到当地最近的车管所、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
下面针对如何办理过户,简单介绍,希望对你有用: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必须到场,
7、过户费用:一般都在200~50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900元,
一般是开车到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可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办理提档手续,或开车到原车主身份证明所属的车管分所提档案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过户、变更业务流程: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
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
路费也要提前去审核盖章。
交易税:由旧机动车交易管理中心开出,按车辆评估价的1.48%收税,各地都有不同的浮动~但不能高出国家规定的1.48%。
车辆评估已取消收费,但有的地区要凭评估单才能开到交易税票。(没交易税票车管所不给车辆过户)
-
萧山区哪里可以小型货车年检
225人看过
-
汽车过户代办可以吗?汽车过户费是多少?
121人看过
-
汽车可以过户给末成
102人看过
-
汽车撞哪里可以报废
369人看过
-
去哪里可以办理二手车过户
423人看过
-
眉山汽车报废车辆场在哪里
338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成都汽车过户查询/成都汽车过户哪里好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0网上查询: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https://sc.122、gov.cn办理地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地址:成都市西浦镇国宁村电话:028-8785011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地址:成都市科园一路6号电话:028-85170122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地址:成都市马鞍山路1号电话:028-8331911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地址:成都市东一街50号电
-
在哪里办理汽车过户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231.旧汽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口不直接处理消费者。把车开到市场上,老汽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户口手续:评价、检查、票据。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3.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户口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
-
二手汽车过户手续哪里办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车,那么,二手汽车过户手续哪里办理?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为大家详细解答,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般来说,汽车过户时需要到当地最近的车管所、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而实践中,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二手车过户费用标准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
-
有过汽车过户可以申请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不能过户手续,需要车款付清,解除质押或抵押,才可以申请过户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