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拘留者需要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留期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留。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留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
拘传的适用条件如下: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2、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3、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
4、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300人看过
-
刑事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300人看过
-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的规定
422人看过
-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问题
280人看过
-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问题
238人看过
-
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问题
201人看过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2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拘留者需要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留期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留。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留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
拘传的变更与解除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0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
刑事拘传的变更和解除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1如果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审核决定后,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效力问题研究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将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原订合同即失去效力。其中,属于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完成之时,亦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时。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只向着将来,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当事人事先有约定,也不存在溯及力问题。当然,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有溯及力,我国尚有不同意见。但我们认为,合同解除,除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应具有溯及力。因为,合同解除是以成立有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