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39:13 469 人看过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暂行办法》已经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日

第一条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个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申请购买住房的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行为。

第三条承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业务工作。

第四条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担保公司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建立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合作业务的,双方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保证方式;

(三)保证期限;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个人购买自用住宅,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向担保公司申请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第七条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有稳定的收入,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信用行为;

(四)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五)所购房屋未设定他项权利;

(六)已足额交纳购房首期付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担保公司受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符合规定条件准备提供担保的,应当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并为申请人提供担保证明。申请人凭担保证明到与担保公司有合作协议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按规定评估申请人的资信。对资信不良的申请人,担保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担保。

第十条个人申请住房置业贷款担保,应当按规定标准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第十一条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需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的,可以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所需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第十二条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的,须以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

第十三条房屋抵押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抵押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四条房屋抵押权与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的借款人依照借款合同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房屋抵押权终止。

第十五条变更抵押合同须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同意,签订变更协议。未签订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15日内,到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保险的,应当将保险单正本移交抵押权人保管。房屋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担保公司应当在30日内为其担保的借款人偿还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一)借款人连续四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的,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第十八条借款人到期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担保公司在代为偿还贷款本息后,有权依法向其追偿贷款本息。

借款人违反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规定的,担保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不偿还担保公司已代为偿还的贷款本息的,担保公司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扣除担保公司为代为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后,有余额的退还借款人,不足的向借款人继续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借款人用作抵押的房屋被依法处置后,需由担保公司提供过渡住房居住的,借款人应当与担保公司建立租赁关系,租金根据市场价格议定。

第二十条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资金运作实行监督和检查。

担保公司对运作担保资金应当确保资金安全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担保资金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市八县三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贷款担保相关文章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常德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常德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办公厅《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05年)》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软件制作、销售、预装、使用为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元英为组长,副秘书长赵涌涛、市版权局局长万常明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慎松、市政府信息化办主任李长春、市版权局副局长夏斌为成员的常德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2023-06-08
    181人看过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采煤沉陷区住房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搬迁管理第三章搬迁安置第四章附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焦作市采煤沉陷区住房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焦作市采煤沉陷区住房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进程,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南省焦作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投资[2004]1287号)和《河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04]16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采煤沉陷区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04]1287号)文件批复的采煤沉陷区域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搬迁安置是指为改善沉陷区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采取救助的方式,对采煤沉陷区范围内城镇住宅受损程
    2023-04-22
    138人看过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改制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缓解市直改制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改制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市直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在册职工、且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家庭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点建设、集中连片、总量控制、以需定产、分步实施、逐年解决"的原则建设。第四条市建委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编制和上报工作;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审核认定改制企业的职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审核与报批工作;市物价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测算与审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
    2023-06-10
    172人看过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清理闲置土地的通知
    武陵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用地单位: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依法处置长期批而不用的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12月15日至31日期间,对市城区范围内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完毕后在2006年6月30日前组织集中处置。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敦促土地权利人在12月31日前主动向市清理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申报:(一)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自批准用地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未动工开发的;(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
    2023-04-22
    50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已经200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月八日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根据《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处主城九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按属地化原则,执行当地的住房补贴标准。第三条住房实物分配系指职工(含配偶)通过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为:(一)购买或租住单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二)享受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合作建房、资助购房;(三)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四)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住
    2023-04-22
    76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市住宅及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重视面向城乡消费,推动住宅业现代化,搞活繁荣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各县可参照该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办法。(二)抚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临川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荆公路街道办事处、六水桥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钟岭街道办事处、抚北镇、孝桥镇等辖区内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交易管理。(三)本暂行办法中的二级市场是指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
    2023-06-10
    287人看过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南府发[2006]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现将《南宁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南宁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为了保障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简称农民工,下同)的合法权益,打破和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我市城镇化、工业化改革进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就业,促进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一、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凡招用农民工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城镇用人单位(简称用人单位,下同),均应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范围,为其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二、社会
    2023-05-05
    126人看过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嘉政发[2005]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嘉兴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发展,保护行业协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同一行业经济组织等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前款所称行业协会包括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等。第三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全体会员整体利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加强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的发展。行业协会依法自主办会,遵循章程进行的管理,行业协会之间是平等、协商和协作的关系。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扶
    2023-06-07
    246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清河区、清浦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五月八日市区危险住宅处理办法暂行规定为切实解决清河区、清浦区市区居民危险住宅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危险住宅的鉴定确认。二、解决市区危险住宅问题的办法主要采取提前收购、集中建设农民公寓进行安置、统一规划建设农民新村和原地翻建或维修加固等。三、解决危险住宅问题的程序:房屋产权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区政府逐级审核,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受理,根据危险住宅的不同类型和性质,确定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各级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四、对在近期计划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危险住宅,由土地收益权属单位提
    2023-06-10
    432人看过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2001年2月22日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逐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政府规定的减免政策,以微利价格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按与商品房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年度建设规模,控制在上年度全市住宅建设竣工总规模的15%以内。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本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布局,由市城市规划、土地部门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
    2023-06-10
    172人看过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购房办理城市户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00-6-12执行日期:2000-6-1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长治市购房办理城市户口的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6月3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0年六月十二日长治市购房办理城市户口的暂行办法为了启动房地产市场,推动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化水平,根据国发(1997)20号文件精神,结全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购房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购买本市市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住房。二、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长治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在市区内建造的房屋;商品住房,是指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市区内建造的房屋。三、购房入户的人数及收费标准凡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住房的,按照以下入户人数及收费标准,办理户口入市手续:购买100平方米以下的房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的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条为适应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的要求,加快本市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表彰和宣传全市各行各业优秀技术工人,鼓励高级技能人才的成长,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杰出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是市政府设立的对全市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由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命名。第三条杰出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第四条“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和“德阳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开
    2023-04-22
    365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应遵守本办法。用人单位采取空调等降温措施,使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3℃的,不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台发布高温警告信号预告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本办法所称气温以市气象台发布的为准。第五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下列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员工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必须紧急处理或
    2023-06-09
    296人看过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都县、城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二OO四年一月十二日盐城市区拆迁安置定销房建设供应暂行办法为增加市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量,合理调节房源房价结构,加大住房解困力度,促进市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办法。一、供应对象2003年4月25日《盐城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后,市区城市建设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住户。优先安排"持证户"(《盐城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证》持有户)和同时具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40元;拆迁补偿款一类区不足8万元,二、三类区不足7万元,四、五类区不足6万元;仅有这一处被拆迁住房三个条件的"双困户".二、建设区域根据拆迁安置的需求,分期建设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定销房,主要建设区域为:(一)在市区拟出让的开发地块中,集中规划建设一批拆迁安置定销房;(
    2023-06-10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在贷款事中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 更多>

    #贷款担保
    相关咨询
    • 承德市政府产假多少天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7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2、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政策内很多孩子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给配偶15天陪伴产假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姻.产假待遇。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养犬暂行规定的通知第5条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建立由公安、财政、农业、卫生疾控、住建、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并具体负责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查处在道路、广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违规携犬行为,组织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捕杀狂犬。财政部门负责犬只管理工作经费的拨付。农业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供应兽用狂犬疫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政府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1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关于承德安置房强占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5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