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行使范围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5:40:21 68 人看过

限制著作权权利行使范围,就是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规定一些例外。在例外情况下,对著作权人作品的使用不受其专有权利的限制,也不构成侵权。关于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世界各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条件不同,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情况: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作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⑤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⑥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⑦国家机关为了立法、司法、执法的目的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⑧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收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⑩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不管属于上述何种情况,使用者都必须说明作品的来源及作者的姓名,并且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讲,除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纪念馆、美术馆使用外,已发表的作品才存在合理使用,没有发表的作品不存在合理使用。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不需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著作权限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两方面内容。

1)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需经著作权人同意,但事后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行为,即许可的付费使用。法定许可的条件是:使用人使用享有著作权作品时应支付报酬,也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作品,不适用法定许可。法律规定法定许可目的是为了教育与科研,或为了公共利益。它是一种著作权的使用范围虽已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界限,但仍旧被法律所允许的使用方式。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报刊转载权、广播电视组织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等,即为法定许可。

2)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当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权利时,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一次性指定授权下,特定申请使用作品的人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支付合理的报酬。强制许可是著作权管理部门向特定的申请人发出的,而法定许可则是明确规定在法律中的。法定许可适用于全社会,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而强制许可的适用范围和成立的条件随着国家的不同而不同。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强制许可的规定。

(3)著作权的穷竭

著作权的穷竭是指著作权中销售权的穷竭,即著作权人同意将作品的印刷品投放本国市场后,该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分销就不能予以控制和干涉。这表明著作权人的销售专有权只能行使一次。

(4)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凡被认为有意欺骗公众、违背首先原则、低级下流、蔑视法律或宗教、诽谤他人等作品不得享有著作权保护。这种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著作权予以限制的做法,同样也适用于作品著作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利。

(5)国家征用

苏联及原东欧的一些国家,从国家利用作品出发,还规定在必要时候,国家对正在使用中的作品的著作权予以征用(即收归国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范围:行使权力范围的范围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不得超出其债权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应符合以下内容(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合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合同代位权行使的内容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
    2023-07-11
    77人看过
  • 著作权的主体及范围
    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3-06-08
    386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合理使用是信息与知识传播自由的一个法律保障,公民有信息采集和获知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合理使用则是公民实现信息自由权利的基本条件。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前提是信息的采集和传播,合理使用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而无偿使用知识信息和接受信息。国内外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自1841年美国法官JosephStory在FosomV.Marsh一案中对合理使用制度要素的阐述以来,他的相关立法技术与理论对其他国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国际国内立法都是借鉴美国现行著作权法的内容(颁布于1976年10月19日)。美国版权法第107节规定:尽管存在第105节和第106(A)对版权侵权行为之规定,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包括例如对作品或者录音制品的复制或者采取该节规定的其它方法,如果是为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习或科研使用的,不构成侵犯版权。在该节中,除了对合理使用的范围作了规定外,对判断是否为合理使用还
    2023-06-07
    230人看过
  • 工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和限制
    集体工业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整承包地。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占有较大比重。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
    2023-07-20
    295人看过
  • 关于出版著作版权期限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一、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1、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2、各方面的监督,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
    2023-03-18
    341人看过
  • 关于行使撤销权的限制问题分析
    撤销权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在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一、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范围。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不能超过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是理所当然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列入撤销权行使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所针对的标的,即所放弃的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的财产的范围问题。对于那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及形成权、物上请求权是否可作为撤销权的标的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非金钱给付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在程序上操作十分困难,对债权的保全意义也不大,并容易造成对债权人的不当干预,不应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撤销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
    2023-04-23
    238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限制
    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限制如果违法行为处于持续或持续状态,则应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侵权复制品仍在传播的,视为违法行为继续。二年内未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著作权保护期多长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或者著作权的有效期。在著作权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将丧失,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中国分别规定了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受到法律的永久保护。出版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公民作为作者死亡,法人或者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期有限。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的性质,保护期是不同的:(I)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一生加上去世后50年。作者死亡后,保护期自作者死亡后一年的1月1日起计算,保护期至第50年的12月3
    2023-05-07
    349人看过
  •  著作权限制的探讨
    著作权限制
    该段内容介绍了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包括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在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可以自由使用而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或支付报酬的制度。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用户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发明创造的许可方式,也称为非自愿许可。根据著作权法,以下内容被视为合理使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法律允许他人在特定条件下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或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2、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用户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3、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发明创造的许可方式,也称为非自愿
    2023-09-04
    113人看过
  • 著作权遭受侵犯的范围
    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如下: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4、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以营利为目的,有上列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哪些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
    2023-07-07
    120人看过
  •  印刷字体是否属于著作权范围?
    该段内容讲述了字体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容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定义。虽然字体可以被视为表现形式,但只有具有能以某种有形形式被复制的特征的字体才能被视为作品。因此,具有相应字体的文字可以被视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字体本身并不一定具备这种特征。具有相应字体的文字是字体的表现形式,而字体与这些文字之间的关系则可以被视为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内容。所以具有相应字体的文字可以是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字体本身不具备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必须具有能以某种有形形式被复制的特征。 字 体 如 何 定 义 作 品 表 现 形 式 ?标题:字体如何定义作品表现形式?字体作为作品的表现形式之一,对于作品的整体风格和艺术表现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十五条,可以得知字体属于作品的表现形式。那么,如何定义作品表现形式
    2023-09-08
    261人看过
  •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何限制
    一、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范围。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不能超过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是理所当然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列入撤销权行使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所针对的标的,即所放弃的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的财产的范围问题。对于那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及形成权、物上请求权是否可作为撤销权的标的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非金钱给付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在程序上操作十分困难,对债权的保全意义也不大,并容易造成对债权人的不当干预,不应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撤销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在行使过程中排除债务人对自己财产的决定权,而直接向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主张该行为无效,从表
    2023-06-15
    247人看过
  • 合同文本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吗?
    合同文本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吗?对于不受保护的客体,各国著作权法均有规定。在各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不受保护的客体中,绝大多数是已经形成作品的思想的表达形式,即从理论上讲本应受到著作权保护,但由于各种原因,将这些客体列入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一般来讲,司法文件、每日新闻、报刊新闻均不在保护之列,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了规定。司法文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理由是:(1)这些文件应当得到尽可能广的传播;而对它们的复制及其他利用途径越是不受限制,它们就传播得越广;(2)这些准则应考虑促进自由传播和复制的必要性,如果让他人在使用这些文件时都寻求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就许可使用费进行谈判或者讨价还价,必然会阻碍文件的传播。一般而言,在社会生活、社会活动中,凡是依据法律约定双方或是多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章程、标书等文件都属于法律文件。从立法角度而言,法律文件则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
    2023-04-30
    282人看过
  •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权利范围
    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一般来说人身权利不得转让及许可,财产权利可以许可,但许可时应明确许可权利的具体内容,如被许可人是否有复制权,被许可人是自用还是用于经营需要,被许可人是否能将软件寻求第三方合作,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对软件进行修改等等。若许可合同没有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是不得行使的。一、哪些类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的形式有: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程序是如何的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
    2023-03-21
    76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刑罚范围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最多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作权的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4、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侵犯著作权可以调解吗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
    2023-07-07
    35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xx作品的著作权行使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著作权限制权利】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行使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但是,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除法律
    • 这是哪个著作权保护范围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一些泛美公约曾实行过这一原则
    •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权的权利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怎样使用著作权属于合理范围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8
      著作权合理使用 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 著作权作品有哪些使用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4
      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广泛,包含以下类别: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