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宪法监督的弊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12:36 267 人看过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亦有权监督宪法实施,采用的是类似英国的立法机关监督制度,但在实践中我国的宪法监督存在着诸多不足。

首先,宪法监督最重要的作用是对法律的违宪性审查。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同时又是宪法监督机构,这从根本上违背了自己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自然公正原则。即使会议发现自己发布的法律确实违宪,但宣布自己通过的法律违宪必然损害自己的权威和尊严,因而至少从心理上说,立法机关不愿宣布违宪的法律违宪,这就不利于使那些违宪法律侵害的当事人得到救济。②从实际操作上看,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和常委会从没有做出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违宪的决定,可以说,这项功能形同虚设。

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度召开一次,会期十天左右,其职能有15项;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期一周左右,其职能为21项。如此短暂的会期和密集的项目安排,是无法达成进行经常性违宪审查的目的的。

再次,我国对宪法监督制度的相关规定只有总体指导,细则方面非常简略,缺乏具体程序等规定,导致可操作性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宪法监督相关文章
  •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模式是立法机关的监督模式,可以归纳为一元多层次审查式的宪法监督模式。所谓一元即指在我国宪法监督体制中,立法机关是唯一的宪法监督主体①;所谓多层次是指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权被不同级别的立法机关所共同享有;所谓审查式是指我国宪法监督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自己的下级国家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否违宪。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的监督《宪法》第62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此宪法条文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宪法监督机关的地位。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种可能性似乎又没有。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对宪法的不同理解应以它的解释为准,它制定的法律就是对宪法的解释,因此,法律违宪的可能性极低,除非全国人大对宪法有不同的解释。这或许是全国人大尚无宪法监督实施案例的原因之一。同时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会议制的工作方式,从组织体
    2023-04-24
    343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监督可采取的模式设想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所有立法的基础,规定着国家根本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社会制度,没有宪法就没有宪政。但光拥有宪法,并不一定意味着宪政的实现,如果宪法不能保证实施,那它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要保证宪法的实施,有一项重要的制度,那就是宪法监督。英国是最早产生资产阶级宪法的国家,但当时并没有出现专门意义上的宪法监督。近代宪法监督制度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1799年法国《共和国八年宪法》,它设立了护法元老院,并赋予元老院撤销违宪法律的权力。对现代宪法监督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此案第一次在美国开创了司法机关审查违宪立法的先河,在此基础上最终确立了美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一)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模式此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来协助法律监督,以解决监督不能经常性进行的问题。我国已有八个专门委员会,增设新的专门委员会不涉及
    2023-04-24
    300人看过
  • 我国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一)我国对宪法实施监督的历史发展建国后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27条),从此确定了我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但除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和省的违宪决定等文件的职权(第31条)外,缺乏有关监督的具体程序,并且实践不多,可以说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在当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后来在左倾思想的干扰下,宪法本身也没有得到充分实施。1975年宪法对于监督宪法实施的问题只字未提。十年动乱,权利无保障,宪法不起作用,也谈不上什么合宪性审查。1978年宪法在条文中恢复了监督宪法实施的字样,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在具体制度上仍然没有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只举行一次会议,会期不满一个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常性地监督宪法的实施,也不切实际。(二)现阶段的宪法监督制度现阶段的宪法监督制度是由1982年宪法规定的
    2023-04-24
    482人看过
  •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宪法监督机制也不能免俗。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机制在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效巩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一)专任主体缺位。法国的宪法委员会监督和德国的宪法法院监督,甚至美国的最高法院监督实质上都是由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实施监督。事实证明,以上国家的专门机关监督,在进行合宪性审查和追究违宪事件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不是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其主要的工作在于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国家重大问题、选举、决定国家机关的领导人等,这种全权地位和多种职权使得宪法监督没有成为一种专门化和经常化的工作,妨碍了宪法监督制度作用的发挥。而在其辅助性机构中,包括法律委员会,也不是专司宪法监督的。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也只是在处理违宪问题的情况下才成立的。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虽是我国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
    2023-04-24
    173人看过
  •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完善之前瞻
    为了提高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必须进步完善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目前,应当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前瞻性努力。(一)制定宪法监督的有关法律为了使宪法监督活动具有权威和有效实施,必须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有关宪法监督的具体法律,如《监督法》、《政党法》、《新闻法》等对宪法监督机关的组成、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监督内容、程序等进行规定,从而使宪法监督有章可循。(二)建立专任的宪法监督机关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最根本的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为此,可以考虑在全国人大现有的体制内建立一个专门负责宪法监督的机关一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与目前存在的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样,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宪法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研究宪法实施的状况,并就宪法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法律、行政法规
    2023-04-24
    187人看过
  • 论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
    宪法颁行后,怎样将宪法付之于实践是个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监督的成效影响着整个系统能否正常运行以至于宪法的实现。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宪法监督权,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任期制,不可能经常性地,专门地开展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工作,有必要专门设立专门机构解决这一矛盾。庞杂的宪法学能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大家找到了宪法学的基础范畴即社会权利,社会权利可分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两大类。而国家权力是公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以契约形式交给国家,以更好地保障每个公民权利得以实现,以免每个公民在权利行使过程中滥用公民权导致权利的同归于尽,因此,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社会权利具有两大特点:一、广泛性,宪法中规定的权利是基本权利,它涵盖了公民的绝大部分权利;二、不可具体操作性,宪法中规定的这些权利象宣言一样,须具体到普通法律这中,由具体法律将宪法具体实施。
    2023-04-24
    175人看过
  • 什么是宪法监督宪法监督的范围是什么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宪法监督的范围:1、规范性文件,即审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2、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违宪与普通公民的违法不同;3、监督并制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职责。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保障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宪法监督的主要活动是违宪审
    2023-07-22
    329人看过
  • 宪法赋予我国哪个机关行使监督职权?
    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而宪法监督的职责就是审查法律是否合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监察机关如何行使职权?《监察法》第四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监察机关的非法干扰,同时明确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等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的工作关系。需要注意的是
    2023-07-22
    381人看过
  • 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怎样宣传宪法知识1.各单位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宪法知识。2.单位组织一次宪法知识的学习,邀请领导进行宣讲。3.单位组织一次宪法知识的小测试,可以采取纸质答题,也可以采取网络答题的形式。4.城市街边个主要地方张贴宣传宪法知识,弘扬法律精神的宣传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2023-07-11
    390人看过
  • 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的比较
    在我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很多人把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混为一谈。其实,二者并不是同一概念,在我国逐步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今天,有必要对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有的国家宪法规定了完备的宪法监督实施制度,但违宪审查制度并不完善;有的国家宪法并没有规定宪法监督制度,但却有着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所采取的各种办法、手段、措施和制度。它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是指为使宪法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违宪审查,也包括对宪法实施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所谓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规范性文件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这一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纠正和制裁违宪行为,尤其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违宪的法律和法律性文件的行为,以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主体不同违宪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宪法的监督方式包括
    审判委员会
    宪法的监督方式包括:1、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即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可后,才能颁布、执行;2、事后审查。即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或适用过程中,因对它的合宪性产生怀疑而予以审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事后审查制;3、附带性审查,又称具体性审查或个案审查。即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进行审查。宪法的监督程序:1、提出纠正违宪行为的议案和建议。纠正违宪行为的提出,可以通过现行法定提议案的方式进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了解或发现违宪行为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在了解或发现违宪行为后可以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违宪控告和纠正违宪行为的建议;2、专门机构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由宪法委员会专司其职。省级以下人大可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可
    2023-08-11
    335人看过
  •  谁拥有宪法监督权?
    中国的宪法监督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经其授权的机构和组织。同时,根据宪法第99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是重要的宪法监督机关。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经其授权的机构和组织。同时根据《宪法》第99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是重要的宪法监督机关。宪法实施谁来保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宪法实施是保证国家法制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保障。具体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监督宪法的实施情况和保障公民的合
    2023-11-06
    498人看过
  •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建立之回眸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为了保证宪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成为必需。(一)1954年宪法的规定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撤销国务院的同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虽然1954年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规定其拥有法律解释权,此处解释法律应理解为立法解释。当时的立法解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宪法监督的作用。因此,从宪法规定的精神和内容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行使宪法监督权。可以说1954年宪法确立了以立法解释为表现形式的宪法监督制度,但是该部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监督制度,未形成完善的宪法监督
    2023-04-24
    454人看过
  • 宪法监督的内涵和模式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但宪法监督意识却一直在被模糊淡化,直到近年来倍受关注的山东齐玉苓案、强制拆迁涉嫌违宪上访案、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工作单位拒绝录取案等一系列涉嫌违反宪法规定的案件发生,使得社会和法学界终于开始将目光锁定在宪法监督问题上。这一系列案件也充分说明了将公权力有效地置于宪法监督之下的必要性,使我们意识到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机制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和缺陷,亟需解决和改善。(一)何为宪法监督所谓宪法监督,学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
    2023-04-24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宪法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一种机制,旨在确保政府及其机关、公民和法人团体在行使权力时遵守宪法规定。这一监督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包括司法诉讼、宪法诉讼等,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追责,保障宪法权利的实现。 其目的在于维护宪政原则、保障... 更多>

    #宪法监督
    相关咨询
    • 我国是狭义宪法监督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 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
      想了解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可以告诉你,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我国有哪些宪法规定监督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9
      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监督权包括: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检举权; 3、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负有查清事实进行处理的义务,我国的刑法和宪法都对此进行具体规定。
    • 我国宪法监督对象单一监督包括哪些人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我国宪法监督对象单一监督包括的人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第五十条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四个部分: 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2、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 我国宪法的监督权属于什么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监督权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国宪法的监督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