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2:54:52 247 人看过

一、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是哪些

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权人接受的,则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终止,并且次债务人获得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是哪些

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有: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是让与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结果,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其有效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务人的代位权指哪些

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违约金是否应由代位权人向次债务人索要?
    代位权人可以起诉次债务人索要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人是债务人的代理人吗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因此可以肯定的第一点就是,代位权人并非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是代理权。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虽然可以达到增加债务人财产的效果,但债权人行使权利旨在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不是单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行使此种权利。其次,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的权能。它非源自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必须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因为,在贯彻“私法自治”理念的社会,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他人干涉乃民法的基本原则。债务人是否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其自由的意思,债权人不得干涉。但由于债务人的财产在法律上既然已经成为
    2023-07-06
    471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起诉次债务人
    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7-24
    151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效力究竟如何
    债权人有权直接自其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之收益中得以受偿。当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该诉讼所需的预缴费用将由次债务人承担。然而,在债务人采取代位权举措后,产生诸如差旅费之类的额外费用,则这些费用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实行应严格遵循“满足债权人自身债权”原则,假如第三方对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数额超过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那么对于超出部分,债权人并无权力以债务人代表身份予以执行;反之若第三方对债务人所负债务不足以清偿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金额,对这不足以弥补的部分而言,债权人亦无权请求第三方进行偿还,而需另行对债务人启动法律程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24-07-28
    294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次债务人的却将到期,可否行使代位权
    律师解答:可以。赋予债权人在债权到期前的代位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由于次债务人申请破产也是对债权人权益不利的情况,放任损害的发生,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4-05-11
    441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企业应对债务违约的救济途径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未能尽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其债权。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确定的,必须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未能尽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其债权。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确定的,必须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债 权 人 代 位 权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
    2023-09-01
    49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代位权有效吗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债权人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能否直接接受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二、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到限制,但并未丧失。(2)其次,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债务人只能起诉超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金额的债权部分。第三,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除。3、对于次债务人,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还是债权人代位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都没有影响。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
    2023-08-08
    208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后会对债务人产生哪些效力
    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权包括:(1)合同不成立及无效的抗辩权;(2)履行期尚未届至的抗辩权;(3)合同已经消灭的抗辩权;(4)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上的权力单独让与第三人,而自己保留债务时,债务人基于让与人不履行相应债务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对于以上抗辩事由,不论是发生在转让前,或转让后,也不论是发生在转让通知前还是转让通知后,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务人均可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抵消。如果对受让也享有债权,也可以直接主张和受让抵消。
    2023-05-02
    13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后会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有哪些
    一、债权人代位权后会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
    2024-01-17
    484人看过
  •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因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
    2024-01-09
    424人看过
  • 对于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
    代位权的行使效力如下: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受理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对代位权诉讼做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还可就剩余部分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如次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尚有余额,债务人还可就此向次债务人主张。此
    2023-03-03
    37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债的保全成立要件(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首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有影响。其次,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再次,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债务人的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如将来债权,债权人不得请求代位行使。(二)
    2023-06-29
    48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以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但每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也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支付的必要费用。不支持超出部分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8-08
    173人看过
  • 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效力有哪几种(一)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
    2023-11-25
    223人看过
  •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义务是哪些
    一、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2024-04-20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代位权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效力包括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
    •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代位权对的效力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代位
    • 代位权对当事人有哪些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代位权效力如何,实践中,代位权对当事人有哪些效力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要受到限制;债务人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不得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无论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就代位权诉讼作出的判决均对其有影响。即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务人与其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
    •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吗债务人对到期债权是否享有代位权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1)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有影响。 (2)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代位的效力是多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