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承包地继承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0:20:06 484 人看过

五保户指的是农村没有劳动力来源的人,并且没有法律扶养义务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主要是农村地区没有孩子的老人,其中大多数是农村集体组织供养的、散养的,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五保户在去世后,在继承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得到农村集体组织的供养,并签署赡养扶养协议,那么老人在去世后,他的财产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且农村集体所有就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签署支持协议,那么该财产将从农村集体组织的费用中扣除,并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如果五保户居住的房子是有集体给建造的,肯定要被集体收回。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而且农村的土地是按照家庭承包制进行承包,农村的五保户家庭去世之后,其承包的土地没有共有人,所以其土地应该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一、农村五保户的对象有哪些?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五保户相关文章
  • 双女户农村房子谁继承
    按照继承顺位来继承。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及分配顺序如下:1、首先确认有无遗嘱及遗赠协议,如果有的则优先按照遗嘱遗赠进行分配;2、如果无遗嘱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顺位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3、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按第二顺位进行分配,第二顺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转移的方式如下: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二、继承纠纷的情况如下:1、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2、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3、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4、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5、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
    2023-03-31
    433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死后房产的继承问题
    一、农村五保户死后房产的继承问题农村五保户去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如果订立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又没有订立遗嘱的,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一方死后房产归属于谁一方死后房产归属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去世的,房产如果是其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则该房产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有财产的,则需要先确认去世一方所占有的房产的份额,这部分份额作为去世一方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的方式,要先看去世一方有无立下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无顺位要求,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在第一
    2023-05-20
    377人看过
  • 孤寡老人承包地谁继承
    一、对土地有所有权可以立遗嘱吗也是要看一下实际的情况再能明确说明,如果孤寡老人没有继承人的话土地收回村集体,但是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在民法典的规定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
    2023-03-22
    30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继承的影响和意义
    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可以被继承。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的死亡并不会影响其他成员的经营权。但是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其合法权利,继承人可以继承。对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2023-07-02
    314人看过
  • 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允许继承吗
    非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却不能依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一、父母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父母去世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原来的法律规定是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二、爷爷去世了宅基地归谁爷爷去世了,宅基地归继承了房屋的子女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
    2023-03-14
    375人看过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民法典》第五十六条1、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
    2023-04-01
    2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换承包地土地归谁
    一、农村自留地换承包地土地归谁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
    2023-06-15
    173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死后土地归谁
    一、农村五保户死后土地归谁农村五保户死后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赡养老人举措的、有关系的家庭可以成为审批对象,无审批对象的交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归公。《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二、遗产继承办理需要多久遗产继承办理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继承人对遗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这时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间就会比较长,短则三个月,慢的话一年多都很正常。收集有利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继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
    2023-05-06
    3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一、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农村土地承包家庭一般以登记的户主为主,《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问题。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的。二、集体发包土地需要组织同意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土地承包的期
    2023-04-21
    148人看过
  •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
    2023-06-28
    363人看过
  • 农村叔叔死后承包地有权继承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
    2023-02-24
    492人看过
  • (3) 谁有权继承五保户遗产?
    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的,虽然都是五保户,但是否签署了集体供养协议,同意由集体来供养,是决定遗产由谁继承的最关键因素。如果说五保户虽然无儿无女,但是老了之后有兄弟姐妹照顾,或者有侄子侄女照应,人家不去敬老院没有接受集体供养,这种情况,所有的遗产都可以自由支配,包括房产、不动产、存款等。因为人家没有占用集体资源,所以也不需要在去世后把自己的资产供出来,当然自愿捐献所有遗产的除外。五保户房产继承问题一般是交给所在村的集体组织,列为村集体组织财产。五保户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五保户一般是没有继承人的,如果有继承人,其遗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适当继承部分,村集体尽了五保义务也应合理分割部分;如果没有继承人,其遗产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6
    369人看过
  • 关于在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我国是一个城乡并存的国家,在土地的制度上面,城市和农村是存在差别的,农村的土地大多是集体所有的。那么关于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其实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的权利,不可以全部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
    2023-06-21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五保户
    词条

    五保户即国家规定的在五个方面给予保障的村民。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五保户包括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经济来源,没有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有但无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更多>

    #五保户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户主及家人全部死亡谁继承承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农村土地,户主以及家人全部死亡,此土地应由村收回,归集体土地。
    •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都是哪些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土地。
    • 农村户口的宅基地继承权由谁来继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5
      1.农村祖上宅基地继承,继承人继承的是其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具体继承原则、继承方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农村荒地归谁承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岸边的那棵老树已经长满了浓浓的绿色,新生的叶芽在阳光下闪烁着清新的希望。那水中有鱼,正怀抱着暖暖的河水,游来游去。素洁的,安静的时光,一如这个在春季蔓生的心思,柔婉而贞静,不言不语,只将宁谧蕴涵在水声之中,轻轻滑过心上的悲欢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