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经适房的人3个问题很纠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1:54:36 379 人看过

4月22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出台近两周,目前尚未见杭州政府部门出台具体的细则。有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们,这段时间密切关注着经适房的新政。

早在2007年,杭州曾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通知》提出的一些问题也有过类似规定,只可惜与之配套的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回购、重新上市等细则,一直都没有出来。

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杭州市有关经济适用房回购和上市的有关细则,已经上报市政府,但何时会批复尚未可知。

焦点一:经济适用房出租了,真会被收回吗

《通知》明确,“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对其高消费行为不作出说明,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现状:2007年杭州市的《办法》对出租经济适用房的处罚很模糊:“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收回其住房。”

相对来说,房管部门对从事经适房出租的二手中介处罚倒更有操作性:2009年8月,杭州市府办公厅发过一则《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对为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进行代理和居间服务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及经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其执业资质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年审时不予通过。”今年年初,房管部门也确实对某些二手中介的出租经适房行为进行了查处。

焦点:从现在来看,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目前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还是比较严重。虽然也会有相关政府部门来查处,但对出租的业主一直没有一个惩罚机制,目前尚没有听说一户经适房业主因为出租而被收回的。虽然《通知》表述很严厉,但如果没有具体操作细节,整治经适房出租就仍然是一句空话。

而对“高消费行为”一条的规定,更让人摸不着头脑,所谓的“高消费行为”,是指买汽车,还是其他?如果不允许买汽车,那经适房小区内配的车位是给谁留的?

焦点二:再买商品房,经适房怎么退出

《通知》明确,“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现状:2007年的杭州市《办法》其实也有类似规定:“已经购买经适房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适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适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不过对经适房有关回购的办法,当时指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焦点:这个“另行制定”一直到了两年半后的今天还没制定出来,所以,严格说起来,杭州目前还没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办理了退出手续或补交差价后获取完全产权。

有读者指出,目前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商品房的人有很多,像这些人的经适房应该怎么办?是要求他们退出,还是补交差价?补交差价又是以何时的市场价格来判定?

罗先生住在东新园,是经济适用房业主。他说,目前他的房子是两室两厅,但是他马上要有孩子了,到时双方父母要来住,这房子就住不下了,他希望能把这套经济适用房先获得完全产权,再以小换大,改善居住条件。他认为,最好允许业主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己决定是否补交差价获取完全产权。

焦点三:到底何时能上市交易

《通知》对上市交易并没有明确要求,仅提到“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适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要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

现状:杭州2007年的《办法》对上市交易有明确规定:“经适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按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超过享受面积部分的经济适用商品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经适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可将房屋转让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买受人无房产的,交易时可减免相关税费。”

焦点:尽管杭州提出了上市交易的具体办法,但因为至今未见细则出台,所以目前杭州的经济适用房仍然不能实现上市交易。

市民周先生认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应以“基本没有利润”为原则,毕竟这是保障性住房。此外,对那些卖了经济适用房再买进商品房,且名下只有一套房子的改善型购房者,可考虑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赵红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杭州经济适用房房源区别供应
    房源区别供应房源区别供应是指为保障申请家庭基本居住条件,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规定,对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单独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如何实施市住保房管部门组织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申请家庭统一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对其中选择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区别供应的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按照受理顺序号单独组织选房,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特别提示: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在区住建局公示登记签署《经济适用住房区别供应意向具结书时,可以根据经济条件选择是否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区别供应选房。申请家庭选择参加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区别供应选房的,不可再参加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房源的选房。如申请家庭放弃选房的,自当期选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信息可网上查询:网站:
    2023-05-30
    455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选房时间安排
    选房时间2015年1月8-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场:1月8日上午,受理号1-280号;第二场:1月8日下午,受理号281-560号;第三场:1月9日上午,受理号561-840号;第四场:1月9日下午,受理号841-1120号;第五场:1月10日上午,受理号1121-1400号;第六场:1月10日下午,受理号1401-1680号;第七场:1月11日上午,受理号1681-1960号;第八场:1月11日下午14:00-16:00,受理号1961-2240号;第九场:1月11日下午16:00-16:30受理号1-2240号之间的4人(含)以上家庭。
    2023-05-10
    466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可以么
    申购的经济适用房按规定不能用于出租。杭州市也一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经济适用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杭州市就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多次发出整改通知,2009年8月公布的《杭州市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规定,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等违规行为,将没收出租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四)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
    2023-03-03
    419人看过
  • 杭州企业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2、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3、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杆杠”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限购人群1.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3.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
    2023-05-09
    170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房政策,建立我市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促进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产业的发展,现就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供应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建立住房供应体系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微利商品房,它以现阶段社会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是城市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将原计划立项及在建的国家安居工程转为经济适用房。同时,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拆迁安置用房、政策允许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政府专项用房等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范畴。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在较长时期内形成我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三种住房并存的供应体系,并按我市住房生产与消费的实际,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合理确定三种住房的比例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要逐步实现住房的全面市场化。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要根据我市中低收入人口的住房需求情况和城市建设
    2023-06-10
    190人看过
  • 时评:骗购经适房入罪是个伪问题
    压缩房地产投机利润空间、提高骗购违法成本、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内容。针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国主张将其入罪,以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2月8日《武汉晚报》)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划拨土地、减免税费而建造的,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高收入者采取欺诈手段获得经适房,当然是挤占困难群体合法利益的行为,理应受到严厉惩处。但骗购经适房入罪与否的问题既然涉及罪与非罪,那么它就应该是刑法修改或者司法解释来解决的课题,而不是《住房保障法》所能解决的问题。和所有其他专门法一样,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上,它只能规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可能去讨论某种行为是不是犯罪,以及量多少年刑之类的问题。有人依据各地经适房管理办法中“骗购经适房者五年内取消申购资格”的规定,认为这是骗购行为未能入罪的表现。稍
    2023-04-22
    195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选房说明(第44期)
    一、杭州市区第四十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房源拱墅区**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拱墅区康馨苑经济适用住房27套,住宅建筑面积0.18万平方米。**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湖区景溪北苑经济适用住房321套,住宅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杭州市**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湖区都市阳光华苑经济适用住房53套,住宅建筑面积0.43万平方米;西湖区德泽家园经济适用住房1086套,住宅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杭州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江干区云亭公寓经济适用住房745套,住宅建设面积5.05万平方米。本期房源总计2232套,建筑面积14.92万平方米,房源均为期房,面积为预测建筑面积,具体详情请提前咨询开发建设单位。为保障申请家庭基本居住条件,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规定,将对本次选房家庭中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且
    2023-05-29
    60人看过
  • 福利房与经济适用房问题
    2005全国两会特别报道政协委员傅继德提交提案建议,应向困难户直接提供经济补助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引起各方关注和争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该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出于对目前种种违规问题的思考,而不是说政府不再去管人民住房困难问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傅继德对记者说。据他介绍,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国家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掌握在政府,二级市场必须实行拍卖,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未按此办理,而是交给开发商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按限价销售。傅继德委员认为,这种做法一方面因不通过招标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因对房屋售价控制不严而使开发商取
    2023-08-17
    284人看过
  • 杭州人才落户3个月社保吗
    一、外地人在杭买房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调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二、非杭州户口贷款买房条件1、外地户口在杭州买房贷款,必须在杭州交满一年的社会保险;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所购房屋价格达到相关规定;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6、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7、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非杭
    2023-05-31
    90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改成商品房所需条件与办理流程:1、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6、以上都具备了,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023-02-18
    8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的问题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采用家庭全名制,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体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区户籍满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购人在市区工作满一年的省部属、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取得市区暂住证且工作满8年的(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外来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廉租房保障对象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调整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每家庭户建筑面积1人户按16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具体条件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长期居住中心市
    2023-03-15
    432人看过
  • 两个人合伙买房子是个很实用的问题吗
    两个人合伙买房不复杂。合伙买房需要注意房产证件署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注意进行财产公证或签订事先协议,注意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注意应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项签订协议。一、婚前贷款房可以加名字吗?婚前贷款房能加名字。不过需要先还清房屋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当事人才能到房管部门申请添加配偶姓名。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贷款房在婚后加了一方姓名后,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买房子需要手续有哪些购房流程如下:1、买房前的规划,首先要做好买房规划,还要计算一下自己的购房能力,主要包括:首付的能力、每月还贷的能力;2、挑选房源,购房区域确定好以后,就要对该区域的所有房源进行了解和筛选;3、签认购书,确定好房源以后,就可以到售楼处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且缴纳定金;4、签正式合同,在签订了认购书以后,开发商一般会在一星期内通知买房人来签正式的购房合同,而买房人需要根据合同
    2023-06-22
    406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公开选房活动规则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选房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则:1、所有选房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2、选房顺序根据杭政[2007]9号文件规定,按推出房源数和受理人数1:1的比例和受理号的先后顺序确定。3、选房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领取《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房源清单。参加选房者每户限2人。4、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5、在本次公告的选房人员范围内,如果已按“专项用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房。6、本次公告的选房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
    2023-05-10
    178人看过
  • 借款人不知道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问题
    李贺楠介绍说以前就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客户白女士看中了市区的一套二手房,在和中介和业主了解后才知道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子不是商品房,是她从未听说过的安居房,房本的首页赫然盖着经济适用房的章。白女士曾听身边的朋友和同事说过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的,心中不免产生了疑虑,而且自己还要贷款买房,又担心自己给房主交了定金后,如果没有办法办理贷款过户手续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尽管业主一再强调说没问题,但白女士出于安全考虑,还是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专业办理房屋贷款的伟嘉安捷公司。负责接待王女士的业务主管李贺楠了解了客户的具体情况后,告诉客户说她要买的房产是安居房性质的房屋,也属于经济适用房,属于完全产权,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来王女士在接下来的几天与业主顺利的签订了买卖合同,并通过伟嘉安捷办理完成房产贷款过户等相关手续。在购买保障性住房,尤其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贷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伟嘉安捷”网站理财师李贺楠提醒广
    2023-06-10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杭州买房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杭州买房子有何注意事项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一、认购书及订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购房者交纳订金后由开发商提供的,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购房者应当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订金,如果购房者违约,订金将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
    • 2020年杭州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9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
    • 杭州债权债务纠纷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
      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这种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就行了,时间又快费用又节省,就100元。如果对方在15天内未提出实质异议,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他的效力的判决没有差别。当然缺点是如果对方提出实质异议(也就是债权债务是否存在或有其他争议,当然对方只是说没钱还那不算实质异议),支付令就自动失效。
    •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一、为保障余杭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z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 z2007{258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
    • 杭州经济适用房满5年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7
      1、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