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1:10:53 47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自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办理了登记就享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

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无房屋所有权有没有居住权的困扰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一、未婚的子女有没有居住权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对抗继承人吗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三、什么人享有居住权呢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2023-03-22
    3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关于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知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去世之后则不再具有民事权利。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再婚的流程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023-04-12
    120人看过
  • 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是否具有物权效力
    一、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是否具有物权效力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所以居住可以产生物权的效力,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
    2023-10-23
    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土地证上有名字没有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的房屋有拥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利来自于房屋的所有者的设立,而不是土地证上面的名字。土地证上有名字只能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如果已经转让了使用权的,应当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关于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2023-04-13
    1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同住人死亡其配偶是否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同住人死亡其配偶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同住人死亡后,其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死者配偶设立了居住权的,其配偶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特征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居住权是人役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指排除所有人而将建筑物或建筑物之特定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其权利内容,主要为
    2023-06-19
    34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没写定居住权还是产权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房屋没写定居住权还是产权有效吗房屋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没有写定居住居住权,还是产权,但办理物权登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
    2023-04-18
    32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
    一、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民法典对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设立了居住权房屋进行拆迁时,居住权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房屋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2023-06-19
    349人看过
  • 民法典中男方父母是否有房子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男方父母是否有房子居住权民法典中男方父母一般没有房子居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男方父母是否有房子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设立居住权的合同以及是否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居民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三、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
    2023-04-30
    2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承租人买下产权同住人是否有居住的权利
    一、民法典中承租人买下产权同住人是否有居住的权利承租人买下产权同住人有居住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即使房子的所有权变更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住人如果发现房子的权属存在争议时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二、出租人出卖房子产权时要告知同住人吗出租人出卖房子产权时要告知同住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
    2023-04-13
    2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
    2024-01-18
    215人看过
  • 居住权人是否有权将房屋出租
    一、居住权人是否有权将房屋出租居住权人一般不能出租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时间是多久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时间是20年。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则按照约定来;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3-07-20
    418人看过
  • 居住权是否优先于产权,所有权有哪些
    一、居住权是否优先于产权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但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房屋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所有权有哪些法律特征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
    2024-01-18
    77人看过
  • 民法典中老人去世同住人有居住权吗?
    老人生前和同住人签订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并进行居住权登记的,老人去世后,同住人享有居住权。老人也可以以遗嘱形式约定同住人享有居住权,但居住权要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
    2024-05-09
    1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权房能否买卖,居住权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房能否买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上即使设置了居住权,所有权人也还是可以买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主要解决哪些问题1.老年人生活问题:(1)解决同居老人需求,房屋作为遗产留给子女,夕阳红同居老伴仍然可以有宅可居。(2)以房养老:房屋出卖、抵押给金融机构,而自己尚可居住至寿终。2.婚姻财产问题:(1)婚前房产,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对方可享有居住权,以减少婚姻破裂时的析产纠纷。(2)离婚纠纷,如上文所述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为生活有困难的一方提供帮助,不至于让其无家可归。3.遗产继承问题:若既想子女获得房屋所有权,又希望能让生前对自己尽心尽力照顾的亲戚、保姆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可使二者得到兼顾。
    2024-01-25
    30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和租住人之间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主体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与房屋所有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如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父母对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居所的一方对另一方房屋的居住权以及
    • 房屋居住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所有权人离开房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所提供相关信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拥有房屋居住权的人来说,他们没有权利驱逐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居住权本质上是一种有关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占用、使用和获取收益的权益。在房产领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是真正的所有人。即使房产产权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形,也无法动摇居住权合同的法律效力。居住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效力仅在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离世之后方能终止。 尽管有房屋居住权的人可以在该房屋内合法居住,但他们
    • 住房所有权人是否享有使用权和居住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4
      房产所有人的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同时,房产所有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任意对象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适用房屋,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0-02
      依据所提供之相关信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有房屋居住权之人而言,其并无驱逐拥有房屋所有权之人的权力。居住权本质上是有关对他人所有财产进行占用、使用以及从中获益的权益;在房产领域,真正享有所有权之主体则是房屋所有者。即便当房产产权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形之时,亦无法撼动居住权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居住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效力仅在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离世之后方能终止。 尽管有房屋居住权之人可在该房屋内合法居住,
    • 民法典中确权居住权是否有时效,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确权居住权是具有诉讼时效的,该诉讼时效一般长达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