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方解除合同异议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6:30:19 241 人看过

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一、合同违约后的解除权是否有时效

合同违约后的解除权是有失效限制的。首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解除权除斥权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解除合同需要享有诉讼时效期间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合同解除权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如何应对解除合同时的异议?
    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应该:1、司法解除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司法救济方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不同意,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司法渠道解除合同;2、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或合同的性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3、合同约定适用仲裁争议解决方案或者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4、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也可以直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应怎么处理《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时,一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2023-07-05
    281人看过
  •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三方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
    2023-03-09
    322人看过
  • 合同约定解除有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当事人在收到对方当事人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约定解除的七种情形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如果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023-07-27
    205人看过
  • 以诉讼方式解除合同,合同究竟什么时候解除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一、行使约定解除权有哪些限制?解除权人行使约定解除权必须是合同履行完毕前,且必须出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条件,在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必须通过正确的方式行使解除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解约成功通知是什么意思表示成功取消了一个契约。
    2023-03-10
    164人看过
  • 什么时候解除合同,什么时候解除诉讼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普遍适用的。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特殊时效通常优先于普通时效,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除特别法另有规定外,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下列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一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对确定性的要求更强,必须在更短的期间内使之确定化,因而适用一年诉讼时效。这一规定即是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属于
    2023-06-26
    498人看过
  • 对合同解除有异议如何提
    一、对合同解除有异议如何提1、存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2、对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对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有异议怎么办在单方面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接到解除通知的另一方如果有异议,认为对方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无论是通过何种形式解除的合同,在合同解除以后,对尚未履行的
    2023-05-06
    390人看过
  • 对合同解除通知提出异议的时限
    一、对合同解除通知提出异议的时限合同解除的异议期未三个月,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合同。无法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二、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民法典》第562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三、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
    2023-04-12
    468人看过
  • 诉请解除合同的时效诉讼疑问
    解除合同有不同的原因及方式。就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诉请解除合同可以撤回吗人民法院在作出宣判前,原告是可以申请撤销起诉的,但是否准许,要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所以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在宣判前可能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七十三条撤回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
    2023-07-01
    403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有没有规定来反对协议的有效性?
    主张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的认定本质上是国家公共权力对民事行为的干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简单的时间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合同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对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怎样主张协议无效主张协议无效的方式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协议无效。协议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无效;法定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
    2023-07-04
    258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在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二、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有所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
    2023-05-03
    327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诉讼时效的时效性分析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诉讼时效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谁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我国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都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而未赋予人民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其次,在实践中须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守约方才享有解除权,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这对于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审查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明确享有解除权的主体是谁,然后做出正确裁决来说是很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2023-07-12
    153人看过
  • 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以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合同单方解除的效力有以下几方面:1.民法典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4.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提出异议。异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合同没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的目的必须是不可抗力导致
    2023-06-28
    184人看过
  • 合同解除诉讼时效,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受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一、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可以中断吗形成权的除斥期间不可以中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在出现了法定的解除情况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以后,一方享有解除权,但该解除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
    2023-03-13
    382人看过
  • 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的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终止合同的方法有哪些?终止合同有两种方式:一、双方协商一致。指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二是具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1;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对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5。另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6。没有上述条件,一方不能终止合同。第二,合同解除权应符合条件。它是一方迟延履行的主要债务。3。对方催促。逾期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5。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实现。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一方根据约定的解除权和法定的解除权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口头通知的,在口头通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时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在送达另一方或对方指定的签字人时视为送达。另一方当
    2023-05-31
    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对合同解除权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时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民法典》并未规定解除合同通知的异议期限。 从《民法典》第565条未吸纳《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法定异议期间我们可以推出,最高院其实是放弃了三个月法定异议期的约束,有没有解除权不在于是否在三个月内提异议,而在于是否有解除权,有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会解除,无解除权,不管提不提异议,合同都不能解除,因此三个月的异议期似乎已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民法典》未吸纳法定异议期。 在新的《合同法司法解释》
    •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是什么时候起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对双方合同解除有异议去哪起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对规定的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提出诉讼时效异议时间有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21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异议。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异议,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①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 ②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 对工伤鉴定异议诉讼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