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11:12 128 人看过

一、贵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1、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

2、经过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贵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材料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2、《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居民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6、照片。

三、贵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法律依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令第74号公布,2002年7月8日起施行)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八条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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