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8:11:52 250 人看过

公司进行清算时,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折现,折现后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一、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流程是什么

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2)为实施
    2023-06-18
    380人看过
  • 非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有何规定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定刑条件判刑以下条件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量定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023-04-04
    343人看过
  • 如何区别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
    问: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有何区别?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土地使用税不是文件中“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费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征收依据不同。土地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
    2023-05-05
    14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处置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指在企业改革中,按照产权清晰的要求,对企业一直占有使用的过去通去划拨的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来明确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有以下几种方式: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保留划拨。一、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处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一并收回地上建筑物,但应给予原所有权人适当补偿。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1、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2、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
    2023-06-27
    21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怎样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一、欠钱的企业破产后该如何清算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三)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款规定外;普通破产债权。
    2023-06-26
    493人看过
  • 安置房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文件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项目范围明确为: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用全部支出虽然可以作为开发成本,但税法规定的是“净支出”,也就是全部补偿支出减除拆迁过程中的各种收入后的实际净支出,因此,政府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款应从企业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中扣除。例如:该房地产企业开发某项目时,购置土地使用权后,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2000万元,但收到政府拆迁补偿补助500万元,则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构成开发成本扣除项目的拆迁补偿净支出为1500万元,而不是2000万元
    2023-05-09
    143人看过
  • 如何处置公司解散和清算设备
    1、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可以拍卖、变卖公司的设备,折价为公司资产,清偿债务。有盈余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清算组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公司的清算程序需要多长时间P>1.法定公告期为90天,其余时间用于清理债务、结算员工、审计等。如果所有假设顺利,至少需要120天。这个时间不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必要的,其他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2.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不属于法
    2023-05-07
    396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也有所区别。一、版权转让税率是多少钱(一)如果是个人转让版权,根据相关规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
    2023-03-12
    286人看过
  • 股东如何行使对公司清算权利
    在公司进行清算程序期间,若清算小组背离股东权益,股东有权向该小组提出异议,如协商无果,股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各方主体间因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5-13
    95人看过
  • 土地闲置费如何管理使用?
    土地闲置费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级市对征收的土地闲置费留成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各区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先全额缴入区财政,区留用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应上缴给省、市的资金,由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按规定上缴广州市财助。其中省统筹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定期将应上缴的资金上缴省财政。土地闲置费按以下程序申请使用:1、用款单位根据清理闲置土地工作的需要,将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列入部门预算中报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部门预算下达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3、用款单位根据预算批复数和年度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办理拨款。综上所述,根据规定,广东省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标准分为三级,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金额的1.2%,按月缴纳。如果是一般经营性用地,
    2023-03-07
    187人看过
  • 公司清算后发现的债务如何处置
    一、公司清算后发现的债务如何处置公司清算完成后,发现有债务未清偿的,应该清算债务,债务清偿完毕,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给股东,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清算期间的劳务协议有效吗公司清算期间的原劳务协议有效
    2023-06-06
    492人看过
  • 共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综上所述,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6-15
    21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是否用于划拨土地?土地分配不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划拨土地是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用地,但实际上,划拨土地后,这些土地也需要重新申请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而划拨土地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集体土地条件,才能进行土地划拨,否则不能视为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集体土地分割证本集体土地分割证由集体所有人办理。集体土地证分割手续及费用如下:。一是集体土地共有人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分割转让证。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2(1)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登记申请;2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集体土地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复印件)法人代码证)、集体土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等;(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证书复印件(原审核)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置房产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置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置房产:房产应当继续使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续期申请书,办理续期手续,并且要缴纳一定的续期手续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产权50年和产权70年的区别
    2023-07-12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清算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清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依照《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土地使用权归属公司如何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是归属于公司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 购房前如何弄清土地使用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在购买房产时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重点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住宅房屋并非都是居住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并非从办产证时起算。 (三)烂尾楼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大幅缩水。 (四)居住用地转为非居住用地。 (五)开发商就土地使用权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买房前如何搞清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购买住宅前明确土地使用权,可向当地国土部门调查,注意证明书是否转让,或者向工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验证住宅用途和土地用途,检查住宅生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 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4
      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