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抵押权何时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2:04:49 52 人看过

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权依据不同的情形生效时间有所区别。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一、保证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抵押权与质押权冲突后解决办法是什么

质押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何者为先,如何处理,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涉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对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冲突及其他情况冲突,没有作出司法解释,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作不同处理:

(一)抵押权设立在先,并经抵押登记后,又设立质权的情况

动产抵押在先,并经抵押登记即经过公示的,由于动产物权的变动已向社会公众作出外部表现,在该动产之上又要设立质权的质权人,应当从登记部门了解该动产物权有否发生变动,有否已抵押出去。由于质押权人的疏忽而不了解该动产物权是否变动,或者明知该动产物已经抵押而继续与出质人设立质押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应先于质权受偿,即同一物上存在质权与抵押权,且两种担保物都合法有效,则应根据“设立在先,受偿在先”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抵押权设立在先,但没有办理登记,后又设立质权的情况

以除了竹木、航空器、船航、车辆、企业的设备以外的其他动产抵押的,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由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决定。但是,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抵押物没有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抵押物又被抵押人出质的,抵押权不能对抗质权。由于质权的特征是转移占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确立“谁占有、谁受偿”的原则,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三)质权和抵押权同时设立的情况

质权和抵押权同一天设定,无法确定谁先谁后,且质权、抵押权都合法有效。

三、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成立条件不同】:

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实现方式不同】:

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可见,留置权的法律强制性要比抵押权强得多。

【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何时会失效?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就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作出约定的,约定无效,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因此,应当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一致。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区别是什么主要的区别是:(一)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的债权。(三)一般抵押权设立时,由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已经发生,因此债权金额是确定的,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金额是不确定的,只要在最高限额以内都可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2023-08-09
    71人看过
  • 是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何时开始生效?
    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抵押的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上财产的抵押权办理登记后设立,其他财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是用益物权吗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举个例子,比如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银行就能享有对房子拍卖后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
    2023-07-15
    394人看过
  •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一、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1、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抵押的财产如果是不动产,则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的财产是动产,则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
    2023-06-12
    231人看过
  • 借款时抵押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依照《民法典》第409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民法典》第410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
    2023-06-21
    350人看过
  • 动产的抵押范围,动产抵押时的风险
    一、动产的抵押范围我国的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有如下几类: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2.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二、动产抵押时的风险动产抵押时有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1.对于质押物的选择。银行对于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这些拟作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质押物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一旦企业无偿换能力时,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银行的损失程度。2.对于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研究分析,充分意识到市场价格可能带来的风险。银行一般会按照质押
    2023-05-06
    39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效
    一、如何确定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时效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成立,以动产抵押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动产优先受偿。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二、法律禁止抵押的有哪些以下财产是法律禁止抵押的: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
    2023-10-09
    472人看过
  • 浮动抵押是动产抵押吗
    一、浮动抵押是动产抵押吗是,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二、动产浮动抵押的特点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有如下特点:1、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2、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3、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三、浮动抵押的优劣以及效力如何1、浮动抵押的优势:首先,浮动抵押作为一种以将有和现有财产为标的的担保浮动抵押物权制度,无疑扩大了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范围。其次,浮动抵押人拥有对被抵押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兼顾正
    2023-06-15
    455人看过
  • 动产抵押期限的规定以及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
    一、动产抵押期限的规定动产抵押期限的规定:普通的动产抵押,一般规定的期限是一年左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抵押物的具体情况,由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三方协商一致确定。法律对于动产抵押的最长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可以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动产抵押生效要件如下:1.抵押双方的主体适格。也就是指双方都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抵押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3.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抵押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三、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以及需要什么资料动产抵押或浮
    2023-06-27
    270人看过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抵押物被法院另案查封的,抵押权人怎么办抵押权人可以在法院对该查封物拍卖时,向法院申请,要求优先受偿抵押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
    2023-08-16
    210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如何处理
    抵押合同无效,登记部门不应予以登记,登记的,相关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登记的基础,如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登记丧失了登记基础,有关当事人在先行民事诉讼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权符合法定程序。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质押物抵押,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的应当自受理后,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
    2023-03-14
    386人看过
  • 抵押人破产时,能否行使抵押权
    抵押担保作为一种典型的物的担保方式,备受广大债权人、特别是金融机构的青睐与广泛运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担保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和可靠,尤其在企业面临破产困境之时,更应对其所涉风险保持高度警惕。一旦企业步入破产审计程序,作为抵押债权人便需尽快采取行动来维护自身抵押权益,否则将可能因错过最佳维权时机而失去优先受偿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024-08-17
    316人看过
  • 抵押期限到了抵押权自动失效吗
    一、抵押期限到了抵押权自动失效吗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抵押权就应当持续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但是抵押期限届满的,抵押权人无法再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抵押还有效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相同,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而变化。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抵押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抵押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得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除非主债务人同意给付。三、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优先按照
    2023-06-08
    137人看过
  • 抵押应办理登记吗抵押权,在什么时候生效
    一、抵押应办理登记吗抵押权,在什么时候生效下列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以其他财产抵押的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以上述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以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材料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材料。《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
    2024-01-23
    54人看过
  • 抵押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实质内容,是抵押权人的主要权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受偿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抵押权人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权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适用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
    2023-03-10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物查封会产生抵押权效力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9
      抵押物查封的,不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
    • 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生效时间一样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1
      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生效时间不一样,因为前者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就生效了,但是后者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并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一些是属于必须要办理登记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抵押合同。
    • 抵押权抵押登记的合同该如何生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请您注意“合同生效”的概念,对于抵押合同,
    • 抵押权是抵押登记时设立,那合同是何时生效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请您注意“合同生效”的概念,对于抵押合同,
    • 抵押合同何时确定,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的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抵押合同何时确定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三)以林木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