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的披露要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30:33 215 人看过

根据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应披露至少连续24个月的业务发展情况,包括:(1)主要产品或服务研发简史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绩和质量水平,取得核心技术的途径;(3)市场开发和拓展;(4)主营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5)主营业务收入和占主营业务总收入10%以上的产品及其在主营业务总收入中所占份额;(6)如发生跨国经营及境外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总收入10%以上的,按国家或地区披露主营业务及产品收入及比例

(7)投资收入占公司利润总额10%,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包括被投资企业前24个月的主营业务内容及收入、核心技术、主要资产、主要负责人等。(8)合作伙伴及合作条件。公司还应披露前24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包括损益

如果公司在海外地区经营,则应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区域分析。公司在境外有资产的,应当详细披露资产的数量、地点、形成过程、经营管理和利润情况,披露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等,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等。如果公司在国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还应估计和披露发生质量责任纠纷时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和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利润相关文章
  • 企业间债务转让是否需要公开披露
    一、企业间债务转让是否需要公开披露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企业的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至于公司债务转让证明是否需要公示,民法典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哪些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转让金钱债务和转让非金钱债务。债务转让的效果是,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从权利,而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三、债务转让,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务转让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
    2023-12-09
    475人看过
  • 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流动资金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测算的过程。(2)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列明拟偿还贷款的明细情况,披露募集资金偿还贷款对挂牌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应当结合项目立项文件、工程施工预算、采购协议及其他资金使用计划量化说明资金需求和资金投入安排。(4)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的,应当对标的资产与挂牌公司主业的相关程度、协同效应进行说明,列明收购后对挂牌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5)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非股权资产(是指构成可独立核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的,发行前挂牌公司应当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在发行方案中披露交易价格,并有审计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的支持。(6)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挂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
    2023-06-29
    409人看过
  • 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要求?
    月度披露:只有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月度披露。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季度披露:所有类型私募投资基金都进行季度披露。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年度披露:所有类型私募投资基金都进行年度披露。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人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一)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二)基金的财务情况;(三)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四)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五)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六)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重大事项披露:重
    2023-06-06
    238人看过
  • 小议企业纳税需要披露什么信息
    目前,中国的企业每一个年度缴纳的税款和承担的纳税义务,在现行的会计报告中都没有给予表达和披露。不是企业不想知道自己的纳税状况,也不是政府不需要企业的这项信息,而是现行的会计制度没有此项信息披露的设计要求。本文试图通过阐述纳税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探寻我国会计制度在纳税信息披露上的缺陷,分析造成这个缺陷的原因,对如何在我国会计制度中完善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作一探讨。一、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需求中国政府每年征收的税款总额,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均给予公布。但中国每一个独立的企业每年缴纳和承担的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却没有一个企业能够准确完整地给予披露。《公司法》规定,企业必须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规定的财务报告主要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级附注组成。在这些报表中,资产负债表中有“应付税金”项目,利润
    2023-05-31
    380人看过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的原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的原则包括有,真实原则、准确原则、完整原则、公平原则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有,已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等。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的原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的原则如下:1.真实原则。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准确原则。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3.完整原则。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4.及时原则。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5.公平原则。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报送的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要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
    2022-07-01
    4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的披露义务是什么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签订前和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向保险人告知保险标的重要事实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将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消费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有义务在购买时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消费者发生纠纷。企业没有履行提醒和告知义务,对消费者的选择错误负有一定责任劳动合同法的披露义务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平衡,雇主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和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很低。甚至有的单位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非法招收求职者。因此,本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等,劳动者要求的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信息。这些内容是合法和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要求知悉,用人单位
    2023-05-07
    21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要披露什么内容?
    一、年度报告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4、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6、董事会报告;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9、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二、中期报告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6、财务会计报告;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季度报告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3-04-14
    455人看过
  • 股东质押登记信息披露要求
    所谓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就是对公司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利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表格形式披露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质押股数、质权人、质押占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通过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形下,应当披露包括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具体情况。三是明确了当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股份出现可能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应当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披露实际控制人将面临变更的风险。同时,控股股东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还应当就后续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
    2023-07-19
    459人看过
  • 设定提存计划披露要求内容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一个独立主体(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该基金不能拥有足够资产以支付与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所有职工福利,企业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收益水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的缴费水平不直接挂钩,企业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按照规定标准提存的金额,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在企业年金计划中根据一定的标准确定企业单方或与职工双方每期固定的缴费水平,而不确定未来对职工支付年金的水平,也不提供最低保证,职工在退休时每期所能获得的年金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金额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完全由职工承担,因此也称作“缴费确定型计划”。在设定提存计划下,由于企业每期缴费金额在年金计划中明确规定,所以企业的会计处理非常直接和简单,主要包括确认企业年金费
    2023-06-14
    225人看过
  • 保险法中披露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保险法中的告知义务范围是什么?保险人订立合同,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发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通知,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条款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单应当附有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保险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条款的内容;没有作出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适用有效果。
    2023-05-31
    98人看过
  •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什么是重要信息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几年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犯此最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8-18
    464人看过
  • 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的内容是什么
    一、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的内容是什么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的内容如下:1.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委托人履行义务,那么代理人就有义务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在与代理人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代理人披露后,委托人即可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如果因为委托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那么此时代理人有义务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披露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向代理人或者委托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择就不能更改。二、隐名代理的法律后果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果,而是要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形
    2023-04-30
    329人看过
  • 控股股东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的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信息披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应当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以新闻发布、回答记者提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应当及时将具体内容书面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进行信息披露。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稳定股价办法的具体内容;(二)实施办法的具体安排;(三)实施稳定股价办法的条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要行政许可(四)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的最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比例和增持计划的时间间隔;(五)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说明:“股东提出的稳定股价的措施XX股份有限公司的价格构成股东对投资者的公开承诺,股东保证其有能力实施上述措施稳定股价。否则,股东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稳定股价的措施到期后,股东将通知上市公司本办法的实施情况。”第三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稳定公司
    2023-05-07
    127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收购信息披露有何要求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前述披露的时间。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1、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是对于人事的招聘,劳动合同,劳动工作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2、劳动及福利管理制度:明确员工与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利益。包括员工的考勤管理,请假出勤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办理。3、行政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档案管理、公文管理、印章管理、禀议管理(能影响公司全局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各部门原业务计划中未涉及需新开发的大型业务;需作调整或变动而与公司利益有较密切关系的事项;超出部门权限的事项。其他需要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董事会
    2023-04-06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扣除各项费用和税金后所获得的净利润。 公司利润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也是公司进行再投资和发展的基础。 公司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公司利润 = 收入 - 成本 - 税金。其中,收入包括销售收入、投资收入等... 更多>

    #公司利润
    相关咨询
    • 2022年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2
      一般说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相对较少,在此我们着重说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概括来说,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 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
    • 证券报告披露的要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股票发行结束后,公众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申请分期发行的公众公司应在每期发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进行披露,并在全部发行结束或者超过核准文件有效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公众公司,应当在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 企业信息披露的主要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包括以下三点。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3、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 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1
      一般说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相对较少,在此我们着重说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概括来说,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 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
    • 中期报告披露应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中期报告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四)管理层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说明和分析;(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其他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影响及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六)财务会计报告;(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