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有罪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0:41:04 395 人看过

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一般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挪用资金罪入账判例是否能适用

挪用资金罪入账判例是不能直接适用的,因为我们国家并不是判例法国家。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是否构成犯罪

员工私自挪用货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私自挪用私企的资金有哪些后果

行为人私自挪用私企的资金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记账为借款是不是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先把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刑法条文列出来。遇到的案例是,某公司的总经理甲某(已离职),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分六次以公司内部格式借款单从公司领取现金36万元,借款单备注栏标注有打印字体“出差后报账扣还、此举为凭证”字样,审批栏最后一项为“财务总监:”,甲某在其中三份借款单的“财务总
    2023-05-01
    451人看过
  • 股东借款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一、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行为表现?(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
    2023-02-20
    479人看过
  • 大股东借款算挪用公司资金罪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人,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者其它股东同意。否则,借款给他人属于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的话可以定罪。一、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是抽逃出资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
    2023-03-24
    78人看过
  • 企业拆借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并不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挪用资金的主体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而拆借资金是企业之间的行为。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合法的。不过,企业间民间借贷的开放是有条件的。企业条例明确,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保护。如果以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这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混乱。为此,专门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企业间拆借无效的情形。《民间借贷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二、怎么样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三、挪用资金
    2023-04-02
    261人看过
  • 什么叫挪用资金罪和银行贷款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小区业委会挪用公款怎样处理小区业委会挪用公款应该交给法院进行判决。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企业法人挪用公款犯法吗企业法人是不存在挪
    2023-04-02
    472人看过
  • 股东以借款形式挪用资金
    我国法律不禁止公司向股东个人提供借款,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符合规定程序,不具有“借款”实质条件的“借”,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如果股东不经过正当程序向公司借款,将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其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以下几方面:(一)否认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借款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和股东均为相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财产不得混同,股东不得以借款形式随意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否则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及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如果股东以借款的方式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逃避债务,或者一人公司以借款
    2023-05-01
    483人看过
  • 借款6个月算挪用公款吗
    借款超过6个月不归还的,不算挪用公款犯罪,属于借款纠纷。如果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经单位批准,则不构成挪用公款。一、纪检公款私存如何认定公款私存的决定主体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情况:单位是公款私存的决定主体。如单位的领导为了单位的利益,授意经办人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单位收入在单位法定会计账簿、会计科目上不显示。这种情况下,为了单位利益,单位决定公款私存的,仅构成公款私存的违纪。但是,若单位的领导为了个人的利益,在公款私存过程中实施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可直接按其所涉嫌罪名处理。第二种情况:个人是公款私存的决定主体。一种情形是经手公款事务的人员(如财务人员)为了获取银行利息收入,违反有关财经制度,擅自存入个人账户;另外一种情形是,为个人私利而将公款存入银行的,或者为帮他人完成揽储任务,或者收受金融机构好处而公款私存的。对于前者,评价为挪用公款基本不存在争议。对于后者,
    2023-04-04
    423人看过
  • 资金借贷:贷款与借款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支付宝借条是属于电子借条吗?支付宝借条是属于电子借条;支付宝”借钱“功能,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提醒还款,免去朋友间“催还钱”的尴尬。现在,当朋友开口借钱时,可以用支付宝新上线的“借条”功能,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提醒还款,免去朋友间“催还钱”的尴尬。最好的是,如果对方账上有钱,支付宝会自动划账;如果碰上老赖,支付宝则会每天帮自己催收,还会直接拉低对方的芝麻分(个人征信机构芝麻信用对个人信用的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3-07-04
    76人看过
  • 企业间资金拆借,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被告人文某某,男,1957年生,汉族,大学文化,原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住徐州市沙后巷。2002年9月30曰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当日由徐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被告人纵某某,男,1960年生,汉族,大专文化,原徐州特种饲料公司经理,住徐州市民理园。2002年9月3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当日由徐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被告人杜某某,男,1947年生,汉族,大学文化,原徐州特种饲料公司副经理,住徐州市醒狮小区。2002年5月29日因涉嫌贪污被监视居住,5月31日被刑事拘留,6月13日转取保候审。被告人文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告人纵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告人杜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在法定期限内已告知各被告人和被告单位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
    2023-04-23
    185人看过
  • 个人贷款后挪用违法吗
    个人贷款再放贷违法,涉嫌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高利转贷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3-03-13
    187人看过
  • 公款放高利贷是挪用公款罪吗
    一、公款放高利贷是挪用公款罪吗公款放高利贷是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二、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6-11
    423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主要区别
    一、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挪用公款罪作为结果犯,同样存在未遂问题。根据本法第23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二是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区别拆借资金与挪用公款,作为两种对公款的处置方式,在认定两者的界限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合法行为;而后者是将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移作他用的行为,它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是经有权出借的人同意,并通过合法手续,如拆借协议、贷款合同,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
    2023-02-21
    364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同一类吗?
    你好,在我国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不是同一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两者虽不为同一类,但可以使同一人所为,数罪并罚。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023-08-10
    100人看过
  •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与挪用公款罪十分相似,如何严格区分二者的界限,司法实践中是个难点。在许多情况下,犯罪行为人将客户资金不记入银行账户,而是“体外循环”,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必须与存款的客户相沟通,客户同意后其行为才属于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附带说明单位犯本罪,不论是否与客户沟通,均构成本罪)。如果客户并未同意,或者根本不知情,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背客户意愿将客户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的行为则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对此,在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理由是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来讲,如果事先没有与客户沟通,客户不知道其存款没有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账户,那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代表着金融机构,无论被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的资金能否收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3日颁发的《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有关规定,金融机构须承担相
    2023-06-11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违法贷款罪是算挪用资金罪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1、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含义:前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后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的行为。
    • 借给公司贷款算不算挪用资金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职务侵占,是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为己有,如果不被发现,是不要还的。你朋友是履行了正当的借款的手续,而不是窃取,
    • 向借款人追讨债务有涉及挪用资金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您可以详细描您的问题:如果双方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的,可以主张。费用没有上限一说,过高不符合实际支出需要的,法院也会酌情调整的。
    • 挪用贷款公司的资金违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1、违法,公司资金属于公司财产,非法挪作他用构成挪用资金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是什么,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2
      这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挪用的行为,主观上都出于直接故意。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资金的使用权,其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资金;后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只能是救灾、抢险、防汛、优势、救济款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挪用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后罪挪用特定款物不包括归个人使分析。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但在案发前己全部归还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