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45:50 71 人看过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8年9月25日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53990。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1,4-丁二醇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做出初步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存在倾销,中国大陆1,4-丁二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9年5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对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

被调查产品名称:1,4-丁二醇(英文名称为1,4-btanediol,简称“BDO”)

税则号: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53990

化学分子式:C4H10O2

化学结构式:

主要用途:1,4-丁二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和精细化工原料,可用于生产四氢呋喃(THF)、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γ-丁内脂(GBL)、聚氨酯树脂(PUResin)、涂料和增塑剂,以及溶剂和电镀行业的增亮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纺织、造纸、汽车和日用化工等领域。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沙特阿拉伯公司

1.国际丁醇公司

(InternationalDiolCompany)20.9%

2.其他沙特阿拉伯公司31.6%

(AllOthers)

台湾地区公司

1.大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9.3%

(DAIRENCHEMICALCORPORATION)

2.台泥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9.3%

(TCCCHEMICALCORPORATION)

3.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1.3%

(NANYAPLASTICSCORPORATION)

4.其他台湾地区公司31.6%

(AllOthers)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09年5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可向商务部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商务部将依法予以考虑。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倾销调查相关文章
  • 商务部关于发布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调查初裁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8年11月14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39081011。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步裁定商务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征收保证金根据《中华
    2023-06-05
    302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88号2004年2月1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的相关规定,进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能证明其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经营者无关联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单独确定其倾销幅度。新出口商复审申请人必须在原反倾销调查期后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出口过被调查产品。该出口应达到一定的数量,足以构成确定正常出口价格的基础。该数量按被调查产品的正常商业交易量予以确定。2005年10月25日,韩国LG石油化学株式会社(LGPetrochemicalCo.,Ltd.)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苯酚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申请人主张,其在原反倾销调查期内未向中国大陆出口过被调查产品,与在原反倾
    2023-06-05
    165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5号,详见附件1)。现就海关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06年3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税则号列:39079900,该税号下的增强或改性的PBT树脂除外),海关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详见附件2)所列的征收比率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反倾销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二、凡申报进口PBT树脂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
    2023-06-05
    329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反倾销调查结果,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51号,详见附件1)。现就海关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06年7月10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也称壬基苯酚,税则号列:29071310),海关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详见附件2)所列的征收比率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反倾销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二、凡申报进口壬基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印度或台湾地区的,还需提供
    2023-06-05
    383人看过
  • 沙特阿拉伯进口规定
    进口证沙特阿拉伯因宗教、卫生或保安理由,至今仍限制某些产品进口,当中包括含酒精饮品、非医用药物、回教以外的宗教用品、武器及与武器相关的电子设备。以下产品须取得沙特阿拉伯政府特别批准或签证,始可进口:农业用种子;活动物、活鱼及冻肉;书籍、期刊、电影及录影带;宗教用品;化学产品及有害物料;药用产品;无线设备;含酒精产品,包括香水;天然柏油;文物仿制品。沙特阿拉伯严禁以色列货品进口。身为阿拉伯联盟的缔约国,沙特阿拉伯根据联盟议定的抵制以色列措施,将所有被视为以不同方式支持以色列的外资公司列入黑名单。不过,发起此项抵制的国家近期已放宽限制,因应个别情况容许本土公司与黑名单上的公司通商。货品进口沙特阿拉伯毋须签证,但只有该国公民才可进口货品作转销之用。进口税率进口税按进口货品的到岸交货价征收。大多数进口货品须缴纳0%至12%进口税。凡与本产货品构成竞争的进口商品,包括水泥、钢材及肥皂,须缴纳20%进
    2023-04-24
    107人看过
  •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4月14日收到郯城新鑫纸制品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我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的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
    2023-06-05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政府针对进口商品倾销行为进行的调查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反倾销调查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保护国内产业利益。... 更多>

    #反倾销调查
    相关咨询
    • 反倾销的初步裁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3
      1、如果是肯定性初步裁定,确定了被诉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及因果关系的基本事实,则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直至做出最终裁定。 2、初步裁定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法律依据。由于最终反倾销税征收一般是从最终裁定做出之日开始计征,而一项反倾销调查从立案到最终裁定大约需要一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初步裁决确认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即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
    • 反倾销的初步裁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目前我国现行关于反倾销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原外经贸部制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公开信息查阅暂行规则》、《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反倾销退税暂行规则》、《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由商务部
    • 正倾销的初步裁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1
      1、如果确定被告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本事实,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直至做出最终裁定。2、初步裁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 反倾销调查的含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是以反倾销法为依据、立足于进口国产业及其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和国内市场公平。
    • 反倾销调查的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
      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是以反倾销法为依据、立足于进口国产业及其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和国内市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