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土地被国家征收有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1:51:50 389 人看过

一般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一、没有公告就征地是否合法

没有公告就征地是不合法的。两公告一登记是《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程序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村、组书面公布。未依法作出征地公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外来户口应不应该分地补偿费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土地补偿款是对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经征收而消灭的补偿,其受益主体不是承包地被征收的个别农户,而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当“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也有权分得土地补偿费。

三、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征地补偿一般由全体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对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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