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55:39 196 人看过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一般案件。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裁定管辖指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刑事审判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规定如下:

1、级别管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四条级别管辖的变通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审判管辖相关文章
  •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
    针对刑事犯罪管辖具体分为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立案管辖是确定由哪个地方的侦查机关来对案件进行侦查,而审判管辖很显然是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进行案件审理。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下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的内容吧。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
    2023-06-03
    325人看过
  • 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
    2023-04-22
    1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含义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一、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所谓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求根据各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总体布局合理地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则要求管辖制度应有利于保证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公正行使,在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过程中,尽管直接解决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权
    2023-02-28
    123人看过
  • 审判法的管辖
    共同犯罪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刑事诉讼法侦查管辖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主要是围绕着刑事诉讼的内容来展开的。一般都为立案管辖和审查管辖等类型。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即为刑事案件中的具体管辖,分为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以上即为刑事诉讼法侦查管辖的大致内容要求。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怎么办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08-06
    21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交叉管辖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案件的交叉管辖又称职能管辖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管辖上出现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程序法意义上,职能管辖冲突可分为单一冲突与复合冲突。所谓职能管辖单一冲突,又称立案管辖交叉冲突,是指本来应由某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却由另一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所谓职能管辖复合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具有交叉管辖权。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
    2023-04-05
    193人看过
  • 排除诉讼管辖权的含义
    仲裁协议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是指,如果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应当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应向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就没有了管辖权,该争议就不能以诉讼方式解决;即排除诉讼管辖权。一、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怎么处理工程承揽合同纠纷,主要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第一、协商和解或者调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第二、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三、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2023-02-27
    383人看过
  • 立案管辖程序
    刑事立案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联系等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区别在于,管辖是在开始诉讼程序之前对司法机关受理或最初审判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进行的确定,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则是司法机关开始刑事诉讼、调查证据、查核案件事实和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方式、程序和活动。其联系是:一方面,管辖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必须融合于立案等程序和活动中,才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管辖制度又是合法启动立案、侦查或第一审程序的重要基础,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着相应诉讼活动的运行效率。刑事立案属地管辖是什么一般以犯罪地点的法院管辖为主,犯罪地包括了犯罪行为的
    2023-07-03
    164人看过
  • 立案管辖分析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第一,各专门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第二,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最高法院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5、遗弃案(
    2023-04-25
    494人看过
  • 立案管辖不科学,造成管辖误区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一)几种非数罪案件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这又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属问题。案件应当由对重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吸收犯案件的管辖权属问题。确定此类案件的管辖权,也是要根据相应案件的实体处理原则。在实体上,对吸收犯案件的处理实行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仅仅以吸收行为来定罪处罚。在程序上,一般也应当“吸收行为管辖原则”。(二)公检法三机关因案件定性的分歧而导致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之前,由于双方对案件的定性存在重大分歧,也可能导致管辖不明甚至管辖冲突。此类情况,两个机关首先应当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然解决不了的,则应当由最先接到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经过侦查,依据查
    2023-02-20
    81人看过
  •  空中刑事管辖与审判的意义
    领空是一个国家的重要领域,包括空中航行和运输,以及保卫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领空的内容包括国家有权支配和管辖领空,不允许外国飞机进入该国领空,有权规定它的领空法律制度,采取保卫领空的一切措施和阻止外国对本国无线电波的干扰等。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上空的空气空间属于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对其领空实施完全的管辖和控制,有权禁止或允许外国飞行器通过或降落。国家进行空中航行和运输,以及保卫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被称为领空。空中管辖权的内容一般包括:国家有权支配和管辖领空,除经过国家的特许或条约规定外,不允许外国飞机进入该国领空;国家有权规定它的领空法律制度,国家可采取保卫领空的一切措施和阻止外国对本国无线电波的干扰等。一国的领陆和领水上空的空气空间,属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对其领空实施完全的管辖和控制,有权禁止或允许外国飞行器通过或降落。 领 空 保 卫 的 意 义领空保卫是国际航空安
    2023-09-02
    226人看过
  • 专属管辖和任意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基本概念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法律效力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形态,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看,专属管辖具有如下效力:1.排他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法院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法院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法院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法院而言的,是针对法院所产生的效力。2.排除效力。排除效力是指排除当事人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排除效力是由排他效力衍生的,是相对于当事人而产生的效力。专
    2023-12-15
    137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和审判时间
    民事诉讼证据
    在管辖权异议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举证期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举证期限通知》)第三条,法院如何规定举证期限2008年12月11日实施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200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规定举证期限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从当事人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答复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2008年实施的《举证期限通知书》规定,法院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后,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生效,2002年实施的《证据条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院应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时限。从上述两款的规定可以看出:①法院决定驳回管辖权异议后,应当重新规定
    2023-05-07
    414人看过
  • 移交管辖权和审判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管辖权转移的时间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限内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成立的,裁决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未对诉讼作出回应和答复的,视为被起诉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管辖和专属管辖权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移送管辖权的上诉期限为十日。移送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认定自己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实质上,移送管辖是案件的移送,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移交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申请。
    2023-05-07
    366人看过
  • 公检法立案管辖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一、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管辖大多数刑事案件,以下几类应尤其注意:1、涉税案件(公安经侦部门)。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第二类自诉案件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5、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5、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侦查的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涉税等案件,可由人民检察院继续办理完毕。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配合
    2023-04-2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划分。确定刑事审判管辖的原则为: 1.属地管辖,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国籍,都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管辖,以国籍为标准,凡是中国公民,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犯罪,都适用本国... 更多>

    #刑事审判管辖
    相关咨询
    • 2022年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是指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8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理。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的权限划分,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的意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13
      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纠纷均具有管辖权(民诉法22条)。选择管辖是指当事人可以在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之中选择其一作为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可见,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 审判法的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刑事诉讼法侦查管辖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主要是围绕着刑事诉讼的内容来展开的。一般都为立案管辖和审查管辖等类型。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即为刑事案件中的具体管辖,分为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以上即为刑事诉讼法侦查管辖的大
    • 立案管辖有哪些立案管辖又称为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1
      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 刑事管辖中立案管辖的划分因素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5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 1、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 2、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