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盗窃罪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04月2日联合发布,2013年4月4日生效。该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盗窃国家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210人看过
-
盗窃国家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85人看过
-
入户盗窃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383人看过
-
2021盗窃罪司法解释:如何认定盗窃罪?
493人看过
-
盗窃、侮辱尸体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475人看过
-
2021年入户盗窃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22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盗窃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一)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因盗窃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三条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 第四条 盗窃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
盗窃罪司法解释应当如何规定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8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
-
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该如何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6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
-
盗窃罪从犯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规定了“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的处罚原则。具体规定如下: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盗窃罪中扒窃司法解释的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