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拍卖之后怎样进行分割
只要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即可,即一个人取得房产,然后根据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的一半价值的财产或现金,如果不能归还,应当作为欠债约定还款计划。
二、如何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对半分割。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夫妻离婚回因为财产的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其中就有关于离婚之后房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我们会采取对等分割,保障双方的利益都能合理不受侵害,但是对于房产的分割,一般就需要考虑抚养孩子一方的实际情况。
-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407人看过
-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法院能否拍卖?
241人看过
-
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492人看过
-
法院分割房产怎样执行
239人看过
-
法院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流程是怎样的
305人看过
-
离婚后未进行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再次进行分割
349人看过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
夫妻在婚后离婚怎样分割房产拍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4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 《公司法》第35条
-
-
房产分割法院能强制拍卖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对于房产分割时能否让法院强制拍卖,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没有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程序,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割协议的,因此类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使最后有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协议中确定的义务,也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拍卖房产,而是需要先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后,如对方依旧不执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房产; 第二,一方就房产分割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或
-
民法典财产分割之后还能再进行分割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9符合条件的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分割之探讨问题是怎样分割房产?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