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吸案投资人属于受害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05:49 380 人看过

不属于,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投资人有时候并不是受害人,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认定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解释,需符合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同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及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仍然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也就是仍然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可能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1日 0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有报案就没有赔偿吗
    非法集资不报案的一般是比较难拿到赔偿的。遭受到非法集资如果不报案的,公安机关就不知道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就不能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从而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且追回损失。一、非法集资受害人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
    2023-02-22
    164人看过
  • "非吸案中投资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不属于,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投资人有时候并不是受害人,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诈骗案被提起起诉会通知受害人吗诈骗案提交检察院检察院会联系受害人。如果是诈骗案,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一般会用电话通知受害人,征求受害人的意见,看受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2023-07-16
    110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受害人不报案案件能成立吗
    一、受害人不报案案件能成立吗?非法集资受害人不报案案件不能成立,对于不报案受害人只能与集资人协商还款。不报案公安机关就不受理,自然也就不会立案。公安机关处理相关的案件,必须要收到相应的线索之后才能够进行处理。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
    2023-02-27
    186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受害者被判刑属于合法吗
    一、非法集资受害人(参与人)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2023-04-05
    299人看过
  • 合伙投资属于个人债务吗
    个人借款投资通常是不属于合伙债务范围的。但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属于合伙债务。个人债务由合伙人的自有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一、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
    2023-06-24
    91人看过
  • 担保公司吸收资金属于非法集资吗
    担保公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如果是通过欺诈、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的,就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一、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下面,我和大家探讨一下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问题。众筹是网络时代的产物。众筹的关系人一般包括发起人、支持者和平台。通常认为,众筹的本质在于筹人、筹智、筹力、筹钱,筹人是第一位的,筹钱是最后一位的。非法集资是指集资人未经批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只筹钱,不筹人、不筹智、不筹力。如果众筹在筹人、筹智、筹力的同时还筹钱,就可以将“筹钱”这一内容从众筹中剥离出来,将“筹钱”理解和转化为集资,这样,众筹的本质就是集资。既然属于集资,就可以从法律上对它作出“合法”或“非法”的评价:如果符合非法集资类的犯罪构成要件,众筹同样会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如果不符合,就不构成犯罪。可见,众筹与非法集资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众筹完全可能转化
    2023-03-06
    309人看过
  • 受害人报案也有案底吗
    受害者是不会有案底的,因为受害者一般不是犯罪的,只有犯罪的人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2023-06-14
    132人看过
  • 受害人对于公诉案件能撤案吗
    不可以,公诉案件,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被害人撤诉之说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一、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
    2023-03-04
    371人看过
  • 新三板股权投资属于非标吗
    新三板股权投资不属于非标。“非标”是指“不是按标准制作的”意思。一般的产品,为了和其他的产品通用,(这是为了使用和维修的方便),都有自己的制作标准。知识拓展:新三板挂牌和主板上市的区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是一个中国概念,在国外并没有对应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套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这是因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是自发形成的,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则是建构而来的。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服务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供给,“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则鲜明地体现了制度
    2023-06-12
    478人看过
  • 非法集资是受害人的责任吗
    如果没有让其他人加入或者不是集资诈骗集团的主观人员,受害人是不违法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1、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
    2023-03-21
    322人看过
  • 受益人属于继承人吗
    受益人不等于继承人。受益人一般是指在人身保险或者财产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法定继承人是由我国相关法律确定的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分配原则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险继承人与保险受益人的区别保险继承人与保险受益人的区别如下:1.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2.保险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2.只有当
    2023-08-10
    195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受害人报案多少钱可以立案?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
    2023-03-23
    261人看过
  • 受害人及近亲属可报案
    反家暴法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告诫书可做法院审理证据新出台的反家暴法草案中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其中告诫书应该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告诫书可以部分解决以前家庭暴力举证难的问题。草案第二十条规定,人民
    2023-04-05
    330人看过
  • 受害人几人以上算非法集资?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一、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023-03-14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附子受害人非吸案受害人如何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5
      非吸全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那么非吸案该如何赔偿受害人呢?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没有提起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非受害人属于职务侵占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9
      非受害人也可以报案职务侵占罪,报案时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
    • 刑法非吸案受害人咋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非吸全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那么非吸案该如何赔偿受害人呢?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没有提起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非吸案属于自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不是自诉,应该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是法定罪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诉权。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非吸吸案受害人可以承担什么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23
      非吸全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那么非吸案该如何赔偿受害人呢?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没有提起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