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租赁合同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30:41 191 人看过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租赁合同标准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二、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出租人不仅要保证租赁物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用途,而且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亦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违反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亦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瑕疵担保义务

当租赁物有瑕疵或存在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收益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所受损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承租人订约时明知有瑕疵的除外。

5、出卖出租房屋时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法定义务。

(二)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就要求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的时间。只要承租人未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示,出租人不得在这个期限内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如果出租人违反了该项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三、租赁合同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以一般实践中来说,出租人是甲方,承租人是乙方。

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表述:出租人被简称甲方,承租人被简称乙方。

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在合同中确定甲方和乙方的规定,我国法律条文中的关于合同相对方主体的表述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因为甲方、乙方的称呼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俗成的,所以直到现代也一直有沿用。

(一)甲方和乙方的区别

1、合同拟定时的不同: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2、合同过程中的不同: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3、合同结束后的不同: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4、义务上的不同: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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