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修订后,新《公司法》在诸多制度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体现了新的突破和创新。的确,我们应该对过去司法实践和理论中的难题给出答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围绕着公司法律关系还存在着许多新的问题。例如,投资瑕疵,导致瑕疵股权转让,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之一,股东未按照公司成立时签订的协议、章程缴纳出资时形成的,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是未按协议、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这一规定扩大了出资范围,瑕疵出资的形式也将多样化,在司法实践中,瑕疵股权的主要形式有:1.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出资。但在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中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更为突出,股东的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在实际操作中,初始出资额不足20%或者未缴足剩余资本的,导致股东出资不完全
但实物或其他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实际出资未交付
根据协议和公司章程,出资应以货币出资,但应以实物出资,与实际协议不同
6.撤回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虽然在理论界,有人认为资本规避的性质不同于资本瑕疵。但笔者认为它属于瑕疵股权的一种形式第三,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股权转让的实质是权利的出售。全部股份的转让意味着股份身份的丧失,非股东的受让人将成为股东;股权部分转让是指股东出资额发生变化,从而改变公司的内部权力平衡
2.瑕疵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瑕疵出资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除《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也就是说,瑕疵股东与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资比例应当为认缴出资比例,不得为实缴出资比例。这种观点的第一个理由是,股东的比例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身份是通过工商登记确定的。股东不按实际出资额确认,而是按认购金额确认,行使股东权利。第二个原因是,虽然公司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但公司承担外部责任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或者认缴的股份比例承担责任。因此,股权瑕疵主要是由出资瑕疵造成的,但受让人仍享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股权转让权。笔者认为,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资瑕疵时,受让人接受转让转让方已将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让方,受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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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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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权转让与瑕疵股权转让的关系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如下: 1、受让人应当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有缺陷的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担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转让转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足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由于出让人虽不再是股东,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义务,不会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取决于双方的转让合同。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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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瑕疵应如何产生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6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2)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时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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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还会出现瑕疵?股权转让出现瑕疵会有什么影响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3股权转让还会出现瑕疵?瑕疵股权,是指欠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股权取得的形式要件或者实质要件的股权,具体而言,瑕疵股权主要包括因违反出资义务或者登记程序、股权记载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等瑕疵因素而存在缺陷的股权。股权的的变更也是容易出现瑕疵的。瑕疵出资股权的受让人应全面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客观评估自己的风险和责任,充分兼顾合同权利和股东权利,积极采取相应的主动救济方法,提高救济能力和效果,从而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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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责任中的瑕疵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5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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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如何解决法律纠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1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