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6:30:24 329 人看过

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以下三种:

1、地域管辖。

2、专属管辖。

3、协议管辖。

一、督促程序中的管辖属于何种管辖

督促程序中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这种管辖排除了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督促程序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偿债务,加速资金流转的一种简便易行的审判程序,其意义就在于使那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不经开庭审理而以债权人的主张为基础,尽快清偿债务。

二、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

1、民事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协议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等。协议管辖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书面地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权确定的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怎样确定法院的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

2.地域管辖。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

4.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海事相关文章
  • 海事法院同级是什么法院海事法院的管辖特点有哪些
    一、海事法院同级是什么法院地市级人民法院与海事法院同级。二、海事法院的管辖特点1、海事诉讼管辖具有专门性。2、海事诉讼管辖具有涉外性。3、海事诉讼管辖不以行政区划分为依据。三、管辖级别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解决海事纠纷,各海事法院陆续在沿海各大港口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法庭。海事法院由内设的海事庭、海商庭和派出庭审理第一审海事案件。四、管辖地域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实发生地为标准,同时考虑被告住所地
    2023-03-24
    105人看过
  • 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
    海商合同纠纷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航标、钻井平台等设施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可航水域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5.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及水产养殖物的责任纠纷案件;6.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可航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责任纠纷案件;7.船舶航行、营运、作业等活动侵害
    2023-06-21
    390人看过
  • 涉外海事仲裁协议效力审查的管辖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均对仲裁协议效力审查具有管辖权,如一方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即由人民法院享有最终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直接指定上海海事法院管辖涉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海事仲裁协议效力审查和申请撤销其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即某种程度上确认了海事法院管辖的优先权。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明确,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由此可知,海事法院对于涉外海事仲裁协议效力审查具有最终的管辖权,其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有一项因素涉及国内,我国的海事法院均具有管辖权。一、哪些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必须经过听证程序1、管辖权异议人对相对方赖以确定管
    2023-06-21
    472人看过
  • 法院涉外离婚管辖管辖内容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最新规定一、离婚案件有关管辖法院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
    2023-08-05
    239人看过
  • 海事海商纠纷管辖问题是什么?
    一、海事海商纠纷管辖问题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海事法院管辖;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6、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7、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
    2023-06-02
    358人看过
  • 海事海商刑事案件管辖相关问题有哪些?
    关于海事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已被学界和实务界关注已久,早在几年前就有学者提出涉海案件(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应由海事审判机关统一管辖的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也提出,要“改革海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理顺海事审判体制,科学确定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2016年5月7日,马耳他籍货船“CATALINA”号与我山东渔船“鲁荣渔58398号”碰撞,造成我国渔船19名船员死亡、失踪的重大事故。近日,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受理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CATALINA”轮二副艾伦·门多萨·塔布雷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指定宁波海事法院作为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法院之后,该案开启了海事法院受理海事刑事案件的先河,在客观上推动了海事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这一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深化司
    2023-06-02
    102人看过
  • 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哪些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
    2023-08-15
    455人看过
  • 海事法院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实发生地为标准,同时考虑被告住所地而确定的管辖。除共同海损、救助报酬等个别类型案件外,大多数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案件所具有的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诉讼标的流动等特点,决定了只有对大多数海事案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才能更加科学高效地解决海事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此,《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第2款对海事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作出了较民事诉讼法更为详尽的规定。一、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有哪些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0种。主要有: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他船及货物损害的赔偿案件,海上运输或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2、海商全国案件14种。主要有:水上运输合
    2023-03-22
    120人看过
  • 我国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海事诉讼管辖
    一、我国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又称收案范围,是指海事法院受理海事案件的规模和程度。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4条对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84年和1989年,先后就海事法院收案范围作出过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又根据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习惯作法,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1年9月11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重新作了调整和规定,分为四大类共计63种案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3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海事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亦不审查和
    2023-06-06
    169人看过
  • 山东海事法院的区域管辖权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I.山东海事法院属地管辖权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明确规定青岛海事法院的管辖权法院为:南起山东省与江苏省交界处,北至山东省与河北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包括部分黄海、部分渤海海岛和山东省所有沿海港口,如岚山、石臼锁、青岛、,威海、烟台、蓬莱、龙口和阳口。上诉案件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青岛海事法院已在烟台、威海、日照、石岛等地设立了四个派出法院。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第一条: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波浪损害等间接碰撞案件。船舶触碰海洋、通航水域、港口及其陆上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责任纠纷,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助航设备、钻井平台和其他设施造成损害的责任纠纷。对安装在空中或铺设在海床或可航行水域上的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的争议。船舶排放、泄漏和倾倒石油、污水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污染或其他船舶、货物
    2023-05-07
    363人看过
  • 大连海事法院办涉外油轮诉前海事保全案
    近日,大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一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为外国公司的巨型油轮诉前海事保全案,在短短几个工作日内,先后完成涉外扣船申请受理、船舶扣押、受理解除扣押船舶申请、解除船舶扣押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表明了发达国家企业对中国海事审判的认可与信任,展示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5月5日,英国海洋环球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印度国家航运有限公司违反集装箱租赁协议,拒不支付租金及维修费用为由,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印度籍超级油轮DESHVISHAL号(30万吨级)。经审查,海洋环球有限公司提出的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符合法律规定,5月6日,大连海事法院裁定准许保全申请,并于5月7日登轮实施扣押。5月12日,被申请人提供了足额担保,大连海事法院当日裁定解除扣押。目前,申请人已经按照双方之间集装箱租赁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在英国提起仲裁申请。据了解,2015年全国10家海事
    2023-06-06
    265人看过
  •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特点有哪些?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是怎样处理的?对于涉外事件的处理,首先需要看事件是否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与我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符合,若不符合则应为无效。然后双方进行协商沟通,获得相应赔偿。如若协商难一致,则可以申请涉外仲裁。涉外仲裁是什么?涉外仲裁是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一、涉外仲裁的概念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1、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2、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
    2023-06-02
    224人看过
  • 新规定中海事海商案件由谁管辖?
    我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也幅员辽阔。很多住在海边的居民靠海吃海,要下海做生意等一系列的事。这就涉及到了海事海商,那么海事海商案件包括些什么呢?我们要了解哪些?今天先带大家了解海事海商案件由谁管辖这个问题。在海事诉讼中,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条,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如果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中国的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所以海事海商案件由中国的海事法院进行管辖。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新施行的《解释》分23章,共552条,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新《解释》的出台将对民事审判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依据《海诉法》和《海诉法解释》的规定,海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海诉法》
    2023-06-02
    109人看过
  • 南海仲裁案涉及的海洋管辖权
    此次南海仲裁案主要是菲律宾状告中国要要求裁定太平岛美济礁等8个南沙岛礁的海洋地位的国际仲裁。主要涉及到了国家的海洋管辖权。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有哪些联合国承认根据公约及其所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的有关条款规定,国际法庭为一个具有管辖权的独立国际司法机构,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但是,俄罗斯提出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第一案标志着沿海国向国际海底区域延伸其管辖的开始,引起美国、加拿大、丹麦和日本四国的强烈反映,对国际海洋法制度将带来深刻影响。特别是日本借此发难,将手伸向我东海大陆架,挑起事端。因此,对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冲突、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权、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海洋法法庭管辖权和法律规则的适用的冲突,以及中国立场和对
    2023-06-12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事诉讼是指享有海事请求权的人为了行使其海事请求权,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遭受人身伤亡时,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海事法院在海事争议当事人的参加下,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海事争议的全部活动。海事诉讼具有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 更多>

    #涉外海事
    相关咨询
    • 海事海商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际,现将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
    • 对哪些情形的涉外海事诉讼,我国海事法院亦有管辖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对哪些情形的涉外海事诉讼,我国海事法院亦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明确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外海事诉讼,我国海事法院亦有管辖权: 1.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惯常居所、主事务所或常设机构的; 2.我国海事法院应海事请求权人的申请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已对船舶实行扣押或当事人在我国已经提供担保的; 3.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其他财产可供扣押的; 4.双方当事人协议在我国法院进
    • 哪些案件属于海事海商法院管辖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海事海商法院是为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而设立的专门审判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
    • 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是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9
      法律分析 海事诉讼管辖权属于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是海难救助,海事诉讼管辖权属于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如果是共同海损,海事诉讼管辖权属于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
    •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4
      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