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怎么获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4:40:31 411 人看过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只有从土地交易中心拿地。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1、从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的角度划分,房地产公司主要可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等。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城镇土地开发、房屋营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营销等经营活动。这类公司又称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包括房地产咨询公司、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等。

物业管理公司指以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大型物业管理为核心的经营服务型公司。这类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售后或租赁物业的维修保养、住宅小区的清洁绿化、治安保卫、房屋租赁、居室装修、商业服务、搬家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服务等。

2、从经营范围的广度划分,房地产公司可以划分为房地产综合公司、房地产专营公司和房地产项目公司。

房地产综合公司是指综合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公司。

房地产专营公司是指长期专门从事如房地产开发、租售、中介服务,以及物业管理等某一方面经营业务的公司。

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指针对某一特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设立的公司。许多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即属于这种类型。项目公司是在项目可行并确立的基础上设立的,其生命期从项目开始,当项目结束时公司终了,这种组织形式便于进行经营核算,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常用的一种形式。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三、房地产公司开发费用计算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2、销售费用。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

(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

3、财务费用。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土地但尚未开发,能否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开发商品房的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
    2023-06-27
    280人看过
  •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原有划拨土地上存量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对于原有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地产,如因企业改制或兼并收购等行为导致产权变更时,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4、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许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机构,在寻求合作者。因此,对于拥有资金但缺少土地的开发商来说,通过土地转让、公司人股、并购或合伙等方式,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也是获取土地的一种重要方式。一、准建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准建证是90年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93年发的,两个都有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1、工业用地50年;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
    2023-03-21
    428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说不提供土地使用证
    有网友在大连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也没了解清楚,现在才知道他们不给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解决?律师解答:你可以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给予土地使用证,如不对方坚持不给,您可以解除买房合同。相关法律知识: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023-06-05
    233人看过
  • 如何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有关规定。登记文件可供公众查阅。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商业、旅游、娱乐、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有条件的,双方可以约定,但约定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较低价格。1。投标方法。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出让人)向多个土地使用者(竞买人)发出招标书,通过设计招标竞争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竞价出让模式的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适合需要优先用地布局和重大项目的大地块出让。2。拍卖模式。拍卖是将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在公共场所拍卖给出价较高的人(竞买人)。其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合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具有较大的土地流转灵活性。3。协议
    2023-05-08
    137人看过
  • 虚开土地使用权发票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怎么规定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
    2023-03-03
    301人看过
  • 研究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1、土地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划拨;3、土地使用权出让;4、土地使用权转让;5、土地使用权出租;6、土地使用权抵押;7、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
    2023-07-06
    340人看过
  • 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最根本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二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才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是建立在出让的基础之上的),简单说前者是无偿用地,后者是有偿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用地,都必须是有偿用地,即其必须是来源于政府出让的土地。非经依法征用并依法出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的开发。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买方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国有土地使用证》;(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宗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数额及
    2023-06-10
    254人看过
  •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一、天津公房可以落户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已购公房是可以落户的,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公房没有产权,只有居住权,可以落户的,但是有限制,但如果是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单位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公有住房(又称房改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交易过的公房就变为了商品房的性质。一般情况使用年限为70年的住宅都可以落户。已购公房和商品房区别就在于
    2023-02-08
    283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在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在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资产的性质跟企业主营业务和资产用途有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卖房子的,土地是房子的一部分,所以房开企业土地是存货,其他企业能分开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不能分开土地价值的,合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再比如汽车,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用于卖的是存货,自用的话就是固定资产。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汽车就是固定资产房地产企业,其主营业务是商品房的交易,而商品房交易时必然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即房地产企业在结转商品房成本时,是要将土地使用权算进去的,故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因为只有存货才能结转主营成本。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
    2023-05-19
    429人看过
  • 获取土地使用权交税多久一次
    1、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3、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一)土地使用税按年
    2023-03-27
    36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一、永久性土地使用证划分标准是什么?关于土地使用证永久的规定,由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如果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那么一般情形下,该土地使用权证期限为永久。具体规定如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根据我国法
    2023-03-23
    201人看过
  •  获取土地使用证的步骤
    本文介绍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步骤。首先,用地者需前往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然后,国土资源局会指派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调查。接着,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等进行审核。接下来,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最后,申请人需要凭借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步骤如下:首先,用地者需前往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接着,国土资源局会指派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调查。然后,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等进行审核。接下来,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最后,申请人需要凭借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 地 使 用 证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土地使用证是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利人发放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土地使用权利人的合法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证需要以下材料:
    2023-08-31
    186人看过
  • 开发商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对房主产生的影响
    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对业主的影响:1、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2、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3、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业主针对开发商降价如何进行的维权房地产销售是市场经济行为,它受民法典的约束,开发商降价销售只要开发商没有违法,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业主无法以曾经买过开发商的房子就约束开发商后期销售价格,开发商的自主降价销售,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去约束它。业主针对开发商降价进行的维权有法律依据吗?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是法制经济时代了,业主针对开发商的降价销售行为要维权,必须依法依规才行。建议业主选择专业律师做为代理人,取证调查,带领大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最后还可以代理大家诉诸于法律。对开发商的降价行为,要分别对待,有些是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这类案件,开发商因违反前置条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其承担相关责任的。业主购买的
    2023-08-06
    86人看过
  • 新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办吗,新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一、新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办吗土地使用证是个人办理的。1、由申请人本人向国土资源局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上注明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电话),并加盖手印(原件);2、申请时提交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产权来源是房改房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除封面外,全部复印);4、产权来源是购买、竞买、交换、赠与、析产等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二、新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2、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
    2023-12-15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开发商怎样做才能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理论,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可依法有偿、有限期地通过市场出让、转让。 总的来说,开发商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和市场两种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在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时,又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几种方式。对于原先已划拨的土地,开发商还可以通过补地价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途径与方式分述如下: 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
    •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签发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0
      一、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签发 办完房产证过户后,凭相关资料去国土局办理,资料齐全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
    •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是否必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是,《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国家收回后,可
    • 没有土地使用权对房地产开发有何影响?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影响有: 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 2023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23
      (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