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一、个人著作权权利如何限制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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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是指法律授予创作者对其原创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这些权利涵盖复制、发行、公演、展示和修改等方面,确保创作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控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造,促进文化繁荣,同时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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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邻接权和著作权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21、权利的主体不同。 2、权利的内容不同。 3、权利客体不同。 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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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6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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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者来说著作权保护的种类各有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4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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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侵犯具有哪些种类权利?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9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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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一类著作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三)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概念、条件、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