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实危险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1:51:29 381 人看过

根据相关规定分析可知,可以将“现实危险”分为三种类型:

1、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系统、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

2、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排除仍然冒险组织作业的、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

3、无审批和许可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经营活动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渎职罪,犯罪类型包括哪些,有哪些危害
    渎职罪包括以下几种:1。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2、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包括哪些种类第一类、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等;第二类、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第三类、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2023-08-18
    385人看过
  •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类型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类型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类型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主体上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
    2023-10-28
    346人看过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黄冈供电局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围绕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安全局面。回顾这几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地体会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础。1着眼管理创新,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体系我局引入PDCA(计划-执行-检查-总结)现代化管理理念,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运作作为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并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1.1根据新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责任制,明确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副职是分管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各级领导、各科室、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各二级单位根据市局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将岗位安全责任延伸到班组成员。1.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组成“安全立体防护网”,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
    2023-04-24
    449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的常见案件类型有哪些
    在我们所讨论的危险驾驶犯罪领域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案件类型:首先是醉酒驾车行为,这种情况是指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血液酒精浓度已经超出了法定的上限;其次是超速行驶,这种违法行为表现为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速度严重超越了相关法规所设定的最高限速;第三种情况则是闯红灯或者其他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在禁止通行的信号灯亮起时仍然继续行驶;此外,疲劳驾驶也是一种常见的危险驾驶行为,即由于过度疲劳而导致驾驶安全性受到严重威胁;最后,无证驾驶或者在驾驶证被暂时吊销期间进行驾驶也属于危险驾驶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7-26
    343人看过
  • 常见的交通安全类型有哪些
    一、常见的交通安全类型有哪些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违规闯红灯;经过道路时请务必行走人行横道线。2.不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乘自行车在路上行驶。3.未满十六周年的青少年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4.严禁骑车载人。5.禁止在机动车专用车道内骑行车辆。6.杜绝突发性猛拐、攀附车辆以及双手离开把手等危险行为。7.严禁并排骑行、互相追逐甚至以曲线竞驶等方式行驶。8.骑行结束后要注意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可随意停放。9.不要在车辆即将驶来时急速穿越或中途倒退、折返。10.在道路上不允许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11.非紧急情况下,不可追逐车辆,也不应向行驶中的车辆扔掷杂物。12.禁止在机动车道上拦截和搭乘机动车辆。13.绝不可以跨越或坐在隔离设施上。14.如果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则不能乘坐摩托车。15.当转弯之前需先降低速度,谨慎向后观察,同时伸手发出信号,不得突然强行转向。16.如果刹车系
    2024-03-11
    183人看过
  • 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些类型
    一、安全事故的等级有哪些类型安全事故的等级有的类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二、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是多久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是不得超过2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
    2023-11-18
    332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有哪些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有哪些分类主要可从损失严重程度、事故责任和事故原因三个角度进行区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了相关分类标准,这些标准帮助相关方在发生质量事故时,能依法进行处理。1.按照损失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按照责任分类,分为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3.而根据事故原因,又分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和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在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二、事故类别细分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事故类别的细分对于理解和划分责任至关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类别按造成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种: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这些分类依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为质量事故的评估和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三、责任与原因分析1.事故责任
    2024-01-18
    213人看过
  • 安全生产指标有哪些种类
    一、安全生产指标有哪些种类安全生产指标有以下种类:1.事故类指标:直接反映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如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这些指标是评估安全生产状况最直观的依据,也是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动力。2.预防类指标:侧重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安全教育培训次数、隐患排查治理数量、安全设施完好率等。这些指标体现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助于构建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3.管理类指标:(1)关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程度、应急演练频次等。(2)管理类指标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对于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如何分类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是评估事故严重程度、制定救援措施及进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事故伤害程度通常按以下方式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1)轻伤事故:
    2024-08-16
    301人看过
  • 共同犯罪有哪些类型?共同犯罪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的学理形式这是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任意的共同犯罪,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所形成的共同犯罪。如故意杀人罪,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由几个人共同实施,当几个人共同实施时,就是任意的共同犯罪。这种犯罪不以多数人共同实施为必要,判定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依具体实施的主体人数而定。任意共同犯罪犯罪是刑法总则规定的,刑法总论中的共同犯罪理论也主要指任意的共同犯罪。实践中处理任意的共同犯罪时,应当根据刑法总则的共同犯罪的条文和刑法分则中的有关犯罪条文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
    2023-07-13
    395人看过
  •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及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的。检查周期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如次/年、次/季、次/月、次/周等。定期检查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检查。
    2023-06-06
    59人看过
  • 财产保全类型有哪些种类
    一、财产保全类型有哪些种类财产保全类型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多久有效期限财产保全有效期限如下: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
    2023-08-12
    99人看过
  •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量刑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犯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高院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2月14日法释〔2015〕2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2023-07-03
    435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涉及哪些罪名类型
    一、危险驾驶罪涉及哪些罪名类型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有哪些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如下: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
    2023-11-02
    446人看过
  • 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包括哪些安全事故的分类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发生安全事故如何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有着直
    2023-09-06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有哪几种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法律工作者和学者也主张将危险犯既遂的标准进行重新界定,并以法律对危险犯之危险状态的不同要求为标准将危险犯划分为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所谓的抽象危险犯,其危险状态在法律上一般都不作具体性规定,它是立法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即是以招致某种危险而预先设定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不论其是否发生了具体的危险都可以认为有侵害法益的危险而构成犯罪。由此可见,抽象危险犯的行为本身就
    • 危险驾驶类型犯罪都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6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类型的,主观必须是过失。 2、从行为条件
    • 抢劫危险物质罪主要表现有哪些类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9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征有: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抢劫危险物质的行为。
    •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类型,法律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5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包括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以及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等。
    • 危险作业罪大致有哪些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相关规定分析可知,分为三种类型: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