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6:22:21 304 人看过

财产分割:

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子女抚养: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一、未取得房产证离婚分割房贷应怎么处理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影响程度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是否影响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能达成协议的,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可以按照共同意愿来分割财产,直接对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影响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孩子的利益,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人民法院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让该方更好的照顾孩子的生活。离婚孩子抚养权规定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023-07-01
    446人看过
  • 残疾人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财产如何分割
    残疾人离婚子女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一般会归孩子母亲。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那么法院会据双方的情况,让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居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2023-08-01
    499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给男方,怎么判子女的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父亲共同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许可。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
    2023-08-08
    488人看过
  • 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是,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需要哪些条件、手续?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除了如何分割财产的之外,最大争议的就是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争夺如火,互不认步。如果是个男孩,在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下以及老年人要求下,更加的付血本的也要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现在婚姻律师团队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列明,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
    2023-07-19
    476人看过
  • 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做?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双方离婚对子女抚养权怎么划分夫妻离婚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处理:子女未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原则是归孩子母亲。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让最有利于子女成长
    2023-08-15
    162人看过
  • 离婚涉外如何申请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起诉方式:当事人该带齐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则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2023-08-12
    465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有什么区别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之间并无共同点。离婚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对于离婚表示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其中包含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而离婚证仅仅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凭证,双方无任何共同之处,两者不需要比较就可以区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
    2023-08-01
    165人看过
  • 没有子女和财产的离婚如何分割?
    离婚时按照双方意愿分割共同财产。若是无法协议分割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的会参考双方对财产的贡献,以及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等因素。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
    2023-07-07
    142人看过
  • 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
    2023-05-06
    435人看过
  • 成年子女有权干涉父母离婚财产分割吗
    一、成年子女有权干涉父母离婚财产分割吗1、成年子女没有权干涉父母离婚财产分割,父母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我国婚姻制度的根本原则之一,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上要求男女
    2023-06-04
    277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后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后反悔的话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离婚协议书的要求: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
    2023-07-06
    301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一方为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义务
    的确是一个较为理智有较为省心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的通过协商将财产、子女等问题一一作下约定,同时双方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该协议,然后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说不定还要理上一顿分手饭,把离婚搞得既平静又有几分高雅。然而真的就那么的高雅吗,协议离婚就真得这么轻松吗?其实不然,婚虽然是离了,但是对于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好的条款的执行却遇到了种种的问题!双方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履行讨价还价,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不休,离婚时的斯文一扫而光。那么对于不履行协议条款的一方应当如何对待呢?其实方法很简单:依法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对财产、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可见,争吵不是办法,要想彻底的解决问题就要依法起诉,同时再次本人也提醒那些,要协议离婚的夫妻们:协议书好签!协议的履行好难!
    2023-06-11
    297人看过
  • 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时如何主张分割财产
    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时主张分割财产的方式: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二人不能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一、北京婚姻财产怎样分割北京婚姻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夫妻可以将财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二、怎样分房屋婚前加名婚前房屋婚后加名的,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即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内有毁损房产的行为,那么法院可以在分割房产时让该方依法少分或不分房产。三、被人捉奸后离婚怎么办被捉奸后离婚财产
    2023-03-14
    466人看过
  • 财产分割中离婚子女的利益
    子女一般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因为离婚分割的财产一般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而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系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赡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2023-07-06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 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
    • 涉外财产离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9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过程如下:1、以孩子的名义写两份起诉书,诉讼请求要求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要明确具体;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2、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写起诉状和证据;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应当向原告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3、开庭审理;4、判决宣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也可以协商约定。2.关于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
    • 如何分割财产涉外的离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 涉外离婚财产处分权与非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