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程中标的物损失的风险要怎样划分转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3:43:20 356 人看过

首先,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此问题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以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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