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作为儿媳是否能继承公婆的遗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4:42:48 299 人看过

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

一、媳妇对公婆有哪些义务?

没有。

首先,一般情况下,媳妇对公婆没有义务,但法律鼓励这一行为,如:丧偶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继承权。

其次,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含以下内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再次,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媳妇对公婆没有义务。

二、父母生二胎,百年以后,房子和土地怎么办

老人没孩子去世房产可以由其配偶、父母继承。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改嫁后回娘家继承有赡养义务吗

改嫁后对原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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