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中的哪些事情居委会无权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0:25:21 343 人看过

与村委会不同,法律规定居委会能管理的只有社区服务站及其设施。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等。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无行政管理权力,但是在拆迁中,有的居委会会狐假虎威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今天晏清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征收拆迁中的哪些事情其实是居委会无权做的。

首先,居委会无权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建在国有土地上,那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主体应当是规划部门,若违建位于集体土地上,那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乡镇人民政府,无论何种情况居委会都无权作出《限拆决定》。

其次,居委会无权强拆房屋

合法房屋的强拆必须经过司法程序,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能够决定对合法房屋进行强拆,而违建的强拆也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所以居委会是无权强拆房屋的。

最后,居委会无权进行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就是说只有政府才有权征收房屋,如果各位被拆迁人发现《征收决定》上公章为居委会的印章,那么一定要警惕起来,因为这个征收行为是违法的,村委会虽然可以在征收中起辅助作用,但其绝对无权进行房屋征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征收拆迁中违法拆除违建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的建筑物,就是违建,很多人看到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建,就着急去网上搜索“违建要强拆吗?”“违建合法吗?”看完之后心里就没了底,忽视了拆除违建也是要经过法定程序的,今天晏清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几种违法拆除违建的情形:一、在限拆决定的复议、诉讼期限内强拆行政机关在作出违建认定时,同时会下发限期拆除决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但《行政强制法》中明确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发了限拆决定不是
    2023-04-10
    21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征收拆迁
    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征收拆迁的,只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才可以依法对土地或房屋实行征收征用,并且在此基础上,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补偿。一、文物房屋补偿标准文物房屋补偿标准: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对于文物,原则上不应当进行拆迁,保护修缮恢复原状。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民法典关于安置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023-03-01
    418人看过
  • 征收过程中这些行为,拆迁方不能做!
    断水断电、噪音扰民、被泼洒赃物、被堵锁眼......被拆迁人朋友看到这些字眼,可能会感受到一阵熟悉的厌恶——这是很多被拆迁人都遇到过的“软暴力”式逼签。与直接的“硬暴力”强制拆除房屋不同,这些侵权扰民手段更有隐蔽性,被拆迁人想维权却很难找到依据,老百姓为此不堪其扰,却又有苦难言。这种软暴力逼签的行为有人管吗?最高法、最高检等联合发声:软暴力是扫黑对象,必受严惩!针对包括征地拆迁领域在内的各个领域可能存在的,诸如此类的“软暴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4月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
    2023-06-17
    170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可以诉村委会吗
    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参与强拆房屋、违法占地的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户无法正常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对村民委员会起诉进行救济,因村委会并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即使起诉至人民法院,也会被以被告不适格而遭遇不予立案。不过,在2018年春节过后,这一情况或许将发生重大改变了……一、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对村民委员会的概念作出了界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即村民委员会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可申请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
    2023-06-23
    428人看过
  • 在拆迁中,征收方常用哪些作为拆迁套路
    拆迁已经遍及中国各地,而在拆迁中各种各样的拆迁手段也是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行政机关快、准、狠的行政行为。当然,在边缘法律上和地方政策的指令下,其或多或少会损害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有违法理,拆迁户据此维权也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在维权之前,拆迁户如果识破拆迁方的拆迁“套路”,那么会为后期的权益保护提供很大帮助,也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总结各地拆迁行政单位不谋而合的出现以下拆迁套路手段:套路一:先入为主,以政策为导向拆迁户。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一般拆迁消息传出首先都是听到或是看到“__政府发布红头文件将__地列入了拆迁范围……”,而不是听到或看到“根据__条法律或相关法规规定,因为公共利益等需将__地列入拆迁范围……”。这样的文件或是指令给拆迁户的第一印象就是:噢,这是__政府根据中央政策要干的拆迁事情,那么很显然的就是有纠纷就是找政府,当然也是政府说了算。没有人会想到这个事情跟法律沾
    2023-06-26
    42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的维权有哪些误区
    误解一:行政诉讼打不赢结果:失去了许多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官本位思想在中国根深蒂固。很多拆迁户听到征地拆迁案件后,都会起诉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他们无法赢得与政府的诉讼。也有工作人员放风到政府打官司。他们甚至不能立案。实际上,我国行政诉讼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问题。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预。然而,“人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好好想想。如果人民没有理由起诉,即使立案也会败诉。他们为什么不立案呢?如果他们不立案,他们就是有罪的。你赢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胜负标准不在于诉讼的胜负,而在于最终补偿是否得到完善。如果改进了,你会赢的。错误二:相信“约谈”而不相信法律结果:拖延许久后,法院终于拒绝了,他们一方面对法院没有信心,以为法院会听取政府的意见,但另一方面又去政府上访。一方面,上访者抱怨他们只是在踢皮球,另
    2023-05-31
    488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可以干涉吗?
    一提到村委会,很多拆迁人会觉得非常熟悉,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往往认为村委会代表着政府,他们会代替拆迁人签协议,会分配拆迁人的补偿款,看似权力很大,但他们究竟是不是狐假虎威?村委会真的有这些权力吗?今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看一下在拆迁过程中有哪些事项是村委会无权干涉的。首先晏清律师事务所在这提醒各位拆迁人,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不是政府,在征收中村委会主要是配合政府部门与拆迁人沟通,并没有行政管理职能,更没有征地拆迁权力。一、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其他的土地征收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所以拆迁人们要警惕征收文件上印章,一旦看到是村委会的印章,那么这个征收肯定是违法的,村委会虽然可以协助征收方与村民沟通,组织村民腾退房屋,但其绝对无权进行土地
    2023-06-24
    258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中征收方惯用的征收方法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居于主导且强势地位的征收方总是频频出招,力求早日促成被征收人的签协议搬家。对于表露出对补偿安置政策不满意、不接受态度的被征收人,它们更是会寄出种种“套路”“手段”,来尽力避免“钉子户”的新生。那么,实践中征收方究竟都惯用哪些“锦囊妙计”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些现象的长期存在呢?招数一:上门入户政策宣讲上门挨家挨户“做工作”是征收方在项目启动前期往往会着重采用的一个手法,其目的有二:一是尽快促成第一批率先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尽快签约,为整个项目打出一个“开门红”;二是希望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政策宣讲来摸清被征收人对待征收的大致态度和心理“底价”,从而为后期有针对性的落实促迁工作收集资料创造条件。上门宣讲的重点,通常在于讲政策,讲补偿安置方案,讲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民生意义,而不会在于讲法律、讲法定程序。因为通常而言,越是重大、着急的项目往往在法律程序上越容易存在问
    2023-05-22
    328人看过
  • 居委会的权利有哪些
    居委会的权利如下: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7、社区自治权。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权、社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内部监督权;8、社区协管权。具有协助城建、城管、房产、卫生、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管理与社区有关事务的权力;9、社区监督权。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代表社区成员对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第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
    2023-08-11
    311人看过
  • 征收拆迁类案件的维权有哪些阶段
    每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都在为广大被拆迁人解答各种拆迁问题,也代理并不断跟进诸多拆迁户的拆迁维权案件。数年时间,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也不断发布了诸多拆迁维权方面的普法文章,但至今依旧有着许多被拆迁人对于征收拆迁的程序、注意事项及维权等方面一无所知,从而导致其在拆迁程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以至于或多或少地为后续维权造成了许多障碍。例如:在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文件是必须公开,要让被拆迁人知晓的?拆迁方发布征收公告、征求意见时是否提出了异议?下达土地征收决定,公示安置补偿方案时,是否知晓对该文件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限?收到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土地作出的评估单,如何判断评估是否合法有效?种种问题只要看过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发布过的诸多普法文章,绝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而仅仅作出初步的正确判断对于维权来说,仅仅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维权的必要前提。若是仅
    2023-06-26
    260人看过
  • 祖宅被拆,征收方却把拆迁款给了村委会?
    小朱的父亲老朱(2000年去世)原在村有一处宅基地,地上有瓦房三间;1996年4月10日,村里需要对老朱的老宅统一征用复耕,由小朱出面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由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平房三间”包括“地皮”与老朱的老宅进行了调换,该协议明确记载了该“平房三间”的面积等事项;2013年,征收方对村组织实施合村并城项目,征收方与村委会制定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老朱“平房三间”因该项目于当时被统一拆除,可能是拆迁时征收方没有调查清楚,认为“平房三间”依然归村委会所有,所以征收方不仅没有与老朱的继承人签订有关安置补偿协议,还将拆迁补偿款交给了村委会。小朱自然是不能接受了,自家的房子被拆了钱还给了别人。于是小朱通过信访途径向征收方等部门反映涉案拆迁补偿问题,但征收方给出的信访处理意见是让小朱自己去找村委会要征收补偿金。意思就是钱给了村委会,你自己找村委会去,别找我们。可当小朱找村委会要钱时,村委会却说
    2023-06-28
    147人看过
  • 拆迁维权会不会被征收方威胁
    有可能会被威胁,但被威胁了照样可以维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收集证据(录音、录像、无亲属关系证人等)并及时报警,让警察来帮助处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一、拆迁维权的最好办法是什么第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实际征拆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征地拆迁中应当向被征收人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稀里糊涂就被征收了,当回过神来,却发现手里都是听说东家补偿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没有有效证据,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被征收人面临的维权困境。因此,当面对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征地,是否获得了审批,批复征收多少土地等情况,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维权的关键点,而要搞清楚这些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手段。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4-05
    473人看过
  • 征收中的村委会究竟能有啥权力?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145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谈判初期:言多必失沉默是金拆迁方第一次上门谈判,目的无非就是“摸底调查”,了解咱们关于补偿款的心理预期,这个时候咱们一定要发挥“沉默是金”的美德,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不能轻易让对方知道咱们的底线。无论是在言行举止中还是面部表情上,一定要表现得体。1.言行举止: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不要让对方认为你在漫天要价;避免对抗性的言语,让对方一开始就产生敌对情绪,致使谈判不能继续下去;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在具体补偿项目上,避免在补偿总额上面多加纠缠。2.面部表情:表现出尽量配合公共利益的拆迁项目,牺牲小我成就大家,而不是蛮横无理的强硬拒绝;对方说的补偿安置条件一定要仔细斟酌,表现出意外,通常对方会相应的让步,否则的话只会让对方越来越强硬。谈判中期: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抓住对方的违法点逼迫对方解决“补偿安置”问题。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违法点,这个时候要抓住核心违法点提高谈判的筹码。
    2023-06-23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拆迁协议中一般有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 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
    • 哪些情况下需要征收拆迁费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会随意征收拆迁。只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依法征收土地或房屋,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补偿。
    • 村民委员会有无权组织进行征地拆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1、《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但是在涉及到未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和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的,乡、镇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但是无论如何村委会是没有职权进行的。所以如果在现实生
    • 村集体征地拆迁中村委会有什么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1.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只能受权辅助政府行政机关完成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而不能直接作为征收主体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活动。它并不能直接代表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也不能不问村民意见就自行全权代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
    • 拆迁协议书居委会签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